1.1.建设地点:漳州高新区南大道以东、南星路以南;
1.2.工程建设规模:项目用地面积52749.96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二类居住与商业、商务混合用地。总建筑面积203729.3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41788.38平方米,上部建筑面积约161940.94平方米。最终以方案设计审批通过为准;
1.3.投资总额:人民币131511万元。
2.招标内容及范围
本项目的材料检测,内容主要如下:建筑材料及构配件检测、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检测、钢结构检测、建筑节能检测、建筑幕墙检测、市政工程材料检测。本项目材料检测服务费暂定为人民币2500000元,最终检测费用以《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鉴定项目收费参考标准》(闽建质安协检[2023]3号)对应收费标准单价,并结合中标下浮率以及实际工作量(以甲方最终确认为准)进行结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独立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和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4)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5)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如投标人隐瞒事实,虽中标但被查证违法记录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6)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同时提供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两个网站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完整扫描件或完整截图,均须注明网址及查询日期,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7)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综合资质证书或专项资质证书(专项资质范围须包含: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钢结构、建筑节能、建筑幕墙);(注:省外入闽检测机构必须按照《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的规定取得相应备案证书,检测范围必须符合上述相应资格要求,并在有效期内。)且具有国家或省级的市场监督管理局(或质量技术监督局)核发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计量认证证书)。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的投标人,请于2025年11月20日09时00分至2025年11月25日17时00分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1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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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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