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概况: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仁安街2号(西园局大院)北门面招租项目(第二次),位于仁安街2号(西园局大院)。具体情况由供应商自行现场查看。本次招租房屋建筑须由承租人自行办理水电改造、建筑、用途、消防层面的相关合规手续,做到合规、合格、 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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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房产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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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仁安街2号(西园局大院)北门面,面积119.10m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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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本次出租区域为现状出租,不接受分租。
1.2.2★租金:年租金不低于160000元,承租人报价低于该租金要求,则报价视为无效。
1.2.3租期:3年。租房保证金1个月。装修免租期2个月。
1.2.4支付方式:租金季付。
1.2.5合同签订后,成交供应商未经招租人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改变租赁用途、转租、分租及转让租赁权,不得利用租赁物业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1.2.6承租人须自行承担租赁期间水电(电费使用内部预充值插卡电表,单价按供电公司单价上浮10%标准,水费使用内部水表,单价按自来水公司标准)、清洁等费用以及使用安全责任。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或个人,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2.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租,满足即可。
2.1.3未经招租人书面同意,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转租、分租该房屋。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1.4招租人有权收回出租房产用于自身运营、政府拆迁规划等,在提前一个月告知供应商的情况下,供应商需全力配合招租人完成协议提前解约并清场撤出,招租人不需承担违约责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1.5供应商须承诺签订合同之后,自行办理好相关行业许可证、卫生许可证、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等经营所必须具备的相关手续。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1.6供应商需承诺经营项目不得与苏州电信的业务内容存在竞争、冲突关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1.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租,满足即可。
2.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11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1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1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0)法律法规、竞价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 产品资格要求
2.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竞价文件第二章,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竞价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5年11月21日00:00:00(北京时间,下同)至 2025年11月24日24:00:00。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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