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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中(宁波)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聚合氯化铝PAC溶液采购招标招标公告
日期:2025-11-20 收藏项目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 柏中(宁波)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聚合氯化铝PAC溶液采购招标
项目编号: XZL-CL-2
交货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
项目范围: 氧化铝(以AI2O3计)的质量分数≥10.0%
总氮≤1000mg/L
盐基度30%~95%
水不溶物的质量分数≤0.4%
pH值(10g/L水溶液)3.5-5.0
铁的质量分数≤3.5%
砷的质量分数≤0.0005%
铅的质量分数≤0.002%
镉的质量分数≤0.001%
汞的质量分数≤0.00005%
铬的质量分数≤0.005%
本次招标标段为: 柏中(宁波)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聚合氯化铝PAC溶液采购招标
标的物清单详见公告附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标段名称:柏中(宁波)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聚合氯化铝PAC溶液采购招标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对以下要求做出相应承诺,并提供承诺书(承诺书格式具体详情见附件1):
(1)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商业道德,在中标后能按相关承诺办理业务;
(2)投标人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没有重大质量问题或缺陷;
(3)投标人未被纳入柏中(宁波)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黑名单,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南京鑫智链科技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必须无不诚信记录(即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具体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5)能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承诺书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亲笔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需同步提供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证明材料,具体清单详见附件1
  专用资格条件
  1、(1)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有效证书或证明:①营业执照(加盖投标单位公章)②有效期内《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与具备有效期内《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第三方签订运输协议(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以上许可证(除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外)许可范围均需包含聚合氯化铝)
  2、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至少具有 1 个的合同业绩(合同内容完整),业绩合同证明文件如下:①合同首页②合同双方盖章的签署页③投标人须提供发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作为供货量证明,发票内容须清晰体现货物名称、数量信息。(以上文件缺一不可,如未提供按照废标处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5年11月20日 08时30分  至  2025年11月28日 08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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