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项目名称:哈尔滨数据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及权属企业办公场所装修改造二标段工程监理
2.2建设地点:哈西大街577号阳光家园A4区宾馆裙楼房产
2.3招标内容:本工程监理项目,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4419.66平方米,负一层至四层的维修改造
2.4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的全部监理工作内容,并承担工程质量、工期、安全、造价控制等全面监理责任
2.5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监理服务期限:从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保修期结束)
2.6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
2.8 项目预算(最高投标限价):137448.70元
2.9付款期限和方式:签订合同时另行约定
2.10中标人数量:1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条款:
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结果为准。
4)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近三年(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均无行贿犯罪纪录证明;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专用条款:
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
3)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以下条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及工程监理企业法定代表人书面任命文件。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本企业在职人员并提供近3个月(2025年08月至2025年10月)企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材料(建办市函【2019】92 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
4)其他拟派项目管理机构成员要求: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不低于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获取
4.1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1月20日9时00分至2025年11月26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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