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人保寿险乐山中支事务性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2.采购内容:拟采购一家供应商,提供人保寿险乐山中支及下辖3个县支机构职场保洁事务外包服务,具体内容及要求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
3.项目预算:74574元/年。
4.服务时间:2026年1月1日-2027年12月31日。
5.服务地点:人保寿险乐山中支及下辖峨眉山、犍为、夹江县支公司办公职场。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须在应答文件中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供应商银行资信证明(非存款证明,要求正本或自谈判日起3个月内的复印件)或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单位盖章页、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相关资料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3.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选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须在应答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书);
4.供应商近2年(自2023年1月1日至截止日)具有类似项目成功实施案例,须提供案例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内容页/配置页、签署时间及盖章页);
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应答。
6.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与磋商的,须在应答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供应商委派授权代表参与磋商的,须在应答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7.供应商应能开具增值税发票(须在应答文件中提供能够开具正规合法的增值税发票承诺书,自行提供模版)。
8.供应商应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须在竞争性磋商应答文件中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承诺书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10.本项目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领取
1.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1月20日10时至2024年12月3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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