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截止时间:2025-11-27 10:00:00
中交建筑新四公局西藏大学项目混凝土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藏大学教育城校区(一期)学生宿舍、对外交流中心、食堂建设(B区)项目,招标人为中交建筑集团有限公司西藏大学教育城校区(一期)学生宿舍、对外交流中心、食堂建设(B区)项目经理部,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业主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商品混凝土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开工日期:2025年10月28日
2.1.2项目名称:西藏大学教育城校区(一期)学生宿舍、对外交流中心、食堂建设(B区)项目
2.1.3项目类型:房建项目
2.1.4所属区域: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
2.1.5项目工期:540日历天
2.1.6 项目简介:西藏大学教育城校区(一期)学生宿舍、对外交流中心、食堂建设项目(B区)总建筑面积约37651.84㎡,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37651.84㎡,地下建筑面积约 0㎡,合同额2.8718亿元,包含包含3栋学生宿舍楼、1栋对外交流中心,共计4个建筑单体主体、 装修及配套建设工程,教育城一期总平工程76702.55㎡。本项目多层公共建筑,其中对外交流中心为4层;7#-9#宿舍楼为6层。
2.2采购范围
本次采购物资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或质量标准、交货地点、交货期等,详见物资需求一览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企业,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资质条件要求:标的物生产商年生产量必须满足项目生产施工需求,所采用的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或生产企业所在地省级许可证办公室出具的委托生产许可证明。代理商所代理厂家也应满足上述对生产商的要求,并提供上述相关证明材料。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状况良好(报告中单位和法人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若不一致,应提供工商部门出具的法人或单位名称变更公告或证明)。
(4)体系认证要求:投标人需具有一定的生产能力、规模和相应的技术力量,并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对于国家强制执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行业产品,需提供生产许可证或其他强制认证证明。
(5)业绩要求:生产商或代理商近三年内具有投标产品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有与中交合作业绩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6)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至少3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7)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产品具有近两年由国家认可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其产品近三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责任事故。
(8)其他要求:必须是中交招采网供应商库中的合格供应商,不接受被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黑名单、重点关注名单的供应商。
3.2出口管制合规。【投标人】知晓【招标人】被美国政府列入贸易管制名单的情况,承诺在本项目中拟提供给【招标人】的【产品/软件/技术】不受美国《出口管理条例》及美国其他相关出口管制规定的管制。【招标人】从【投标人】获取【产品/软件/技术】的行为不会违反美国出口管制的相关规定。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单位法人代表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视为无效。
3.6 至投标截止时间,若投标人出现以下情况,其投标将被拒绝:
(1)被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经营异常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7 只允许制造商及其代理商中的一家单位参加某个包件的投标(不允许代理商参与的进行修改),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8 各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IP地址重复的,平台所留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相同的,投标文件相同或相似的,涉嫌围标串标,直接作废标处理。接到中标通知书(或宣布其中标)后拒绝签订合同或提出额外附加条件造成合同不能签订的,出现以上情况的视情节给予1-3年或永久禁止参与中交建筑各级单位投标。涉嫌围标造成招标人严重经济损失的,招标人将没收投标人投标保证金。
3.9 中标人须接受以中交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授权组建的项目经理部名义签订物资购销/租赁合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宋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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