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关于对沈阳万佳宜康养老有限公司资产清查及审计服务项目(第一次重新采购)
2.项目编号:(2025)
3.标段(标包)划分:1个,拟定采购1家供应商。
4.采购人(服务对象):沈阳养老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沈阳万佳宜康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5.采购内容:沈阳养老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与沈阳万佳宜康养老服务有限公司共同聘请一家供应商完成专项审计及产盘点专项服务,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6.项目预算:5万元(含税),供应商进行总价报价,报价中包含供应商为履行本采购服务项目所发生的全部费用,采购人不再额外支付其他费用。总价报价超过项目预算作无效响应处理。
7.服务期限: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自然日内完成全部现场工作并提交综合审计报告(包括但不限于专项审计、资产清查报告)初稿,并在收到采购人反馈后1-3个工作日内提交最终正式报告(含电子版及纸质版,纸质版不少于份)。
8.服务地点:辽宁省沈阳市。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2.执业资格证书
具备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提供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3.服务于本项目的供应商注册会计师人数5人及以上,以注册会计师协会备案系统公示信息为准。提供会计师协会备案系统公示截图并加盖公章。
4.履约能力承诺函
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5.信誉情况
(1)近三年内,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严重失信主体、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2)近三年内,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s://zxgk.court.gov.cn/”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近三年内,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名单。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6.无违法行为承诺函
供应商近三年没有违法记录,或因服务质量问题被委托人或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进行通报或被驱逐,并处于处罚期内。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7.报名要求
(1)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得挂靠。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进行分包或转包。
(2)每个总部机构仅能授权一家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总部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与投标,否则,相关单位的响应文件均无效。
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8.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9.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
三、辽宁阳光采购平台操作须知……
四、获取采购文件
获取时间:2025年11月20日上午9时至2025年11月24日下午16时(北京时间,下同)
售价:500元人民币/套,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hengjiao@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