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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市本级上饶市清溪片区排水管网治理及排涝通道建设项目跟审及一审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日期:2025-11-20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上饶市清溪片区排水管网治理及排涝通道建设项目跟审及一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15000.00元

最高限价:69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采购预算(人民币)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上饶市清溪片区排水管网治理及排涝通道建设项目跟审及一审项目

1

1215000.00元

(请登录)

合同履行期限:该项目实施跟踪审计咨询服务从开工至竣工结束,并完成结算审核、竣工备案及配合相关审计工作,具体开工入场时间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注:以上1-6项可提供江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提供了信用承诺函的可不再提供其他证明材料,格式详见招标文件)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告知项】。3.通过“信用中国”或“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告知项】。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4.1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承接本项目服务的企业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2如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中的对应产品认证机构出具的。5.本项目其它特定资格要求:中标后不转包、不分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1月21日00:00至2025年11月28日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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