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项目名称:供电设备设施改造项目
2.2 工程概况:10kV开闭所高压柜的拆除与安装(包含新高压柜的原址安装及原高压柜的拆除、配电房标准配置及接地工程、电力五防系统、需更换的电力电缆与对应的室外通道等),涉及停电过渡的环网柜租赁,7#配电房工程(包含新高低压柜的选址安装及原高低压柜,变压器的拆除、配电房标准配置及接地工程、配电房的照明空调、电力电缆敷设与对应的室外通道等),8#配电房工程(包含新高低压柜的选址安装及原高低压柜,变压器的拆除、配电房标准配置及接地工程、配电房的照明空调、电力电缆敷设与对应的室外通道等),电能管理系统(包含软件、显示屏、将分配电房中需采集的数据汇聚至开闭所等),8#配电房土建,详见图纸与清单。
2.3 项目地点:湖北省宜昌市远安县。
2.4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答疑文件范围内所有工程。
2.5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6 质量标准要求:达到国家及地方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确保工程通过相关主管部门验收、正式通电并交付招标人使用。
2.7 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安全工作规程及行业要求的合格标准,避免发生一般性安全事故,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评标委员会具体审查投标人是否具备有效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和条件,符合下列全部要求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3.1 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3.2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3投标人须具有能源主管部门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且包含承装、承修、承试类三级及以上资质(新证)或能源主管部门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且包含承装、承修、承试类五级及以上资质(老证);(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4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证书,如因办理年检证书在有效期内而不能上传原件彩色扫描件的,则应上传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开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
3.5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从投标截止时间向前推算)以来,独立完成过至少1项单项施工合同金额在700万元及以上的变配电工程业绩(考核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证或竣工验收备案表)原件彩色扫描件,若上传的以上证明材料不能完全反映上述考核内容的,还应上传其他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进行补充,否则评委不予采信)
3.6投标人近三年(2022、2023、2024年)平均利润大于0(按照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近3年财务状况表”,并上传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原件彩色扫描件。若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三年,提供相应年度的财务报表或其他财务证明材料;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投标人用于投标项目(标段)的流动资金应不少于50万元(按照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拟投入的流动资金函”并上传相关资金来源证明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
3.7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①拟派项目施工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机电工程,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上传“有效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②拟派本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未同时担任其它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上传承诺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8拟派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电力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或具备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上传有效的相关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9拟派本项目的现场施工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各不少于1人(其中现场专职安全员须同时具有负责土建和机械安全管理的专职安全员;当专职安全员为1人时,须为综合类;负责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管理的专职安全员应为机械类或综合类)),须为该投标单位人员,且不得相互兼任和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管理人员。施工员、质量员须具备岗位证书(设备安装专业),现场专职安全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传有效的施工员、质量员岗位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现场专职安全员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上传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3.10投标人须提供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所有管理人员近6个月内任意一月以投标单位名称缴纳并能够反映个人明细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上传网上打印的带有二维码和电子章的社保证明彩色扫描件;或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网站的电脑截屏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或加盖社保主管部门印章的社保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分公司缴纳有效)
3.11投标人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在电子投标文件中上传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或《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
3.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投标;
3.14不良行为及相关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网站查询截图,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复核查询,并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重要提示:①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相关证件扫描件必须为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标委员会将不予采信。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②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及时登录“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和“宜昌建设行业综合监管系统”(以下简称“综合监管系统”)核查施工项目负责人,已完工的项目或者变更项目负责人的应及时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综合监管系统”完善相关手续。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5年11月20日至2025年11月24日23:59(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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