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化学工业集团土地资源管理分公司太化011地块土壤修复效果评估项目,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太原化学工业集团土地资源管理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位于太原市南中环以北,西中环以西,占地面积98463.24m2进行污染场地修复工程的验收工作。其中一期地块占地面积 61468.57m2,约92.3亩,二期地块占地面积36994.67m2,约 55.5 亩。编制完成《太化011地块(一期)污染土壤治理与修复效果评估报告》、《太化011地块(二期)及道路区域污染土壤治理与修复效果评估报告》。修复工程量及范围具体详见发包人要求。
2.2、招标内容及范围:本次招标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第一标段:按照技术规范和生态环境部门的相关法规及要求,根据项目修复施工进度及时开展对太化011地块一期和二期地块合计约147亩土壤污染修复项目的修复和风险管控效果评估,编制效果评估报告,并通过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和备案(含阶段性的效果评估),完成项目效果评估各项报批、评审、验收和移出污染地块名录等工作。
2.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4、服务期限:在修复工程结束后30历天内完成项目效果评估报告专家评审、备案及移出污染地块名录。
2.5、服务质量:符合最新的国家、行业有关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满足土壤污染治理修复工程效果评估验收备案及移出污染名录各项要求。同时配合并接受政府、建设方、监理方的监督检查工作,并根据检查意见改进相关技术工作。
2.6、服务地点:太原市晋源区西中环路以西,太化街以北。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一标段: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投标人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投标人2022年11月01日至今至少承担过一项类似土壤修复效果评估项目的业绩。(以投标人自身业绩为准,须同时提供合同首页、主要内容页、签字盖章页,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3、投标人具有履行项目所必需的人员及专业技术能力,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环保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4、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缴纳任意一个月任意一项税种(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的凭据;最近一次缴纳任意一项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的凭据。
3.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5年11月19日18时30分至2025年11月26日18时30分(北京时间)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fangting@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