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节能唯绿(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根据采购工作安排,就下述项目组织询比采购,现诚邀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项目。
1.标段(包)名称:中节能唯绿(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东坝服务中心维修项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充电桩建设项目劳务分包
2.标段(包)编号:2025
3.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4.采购组织人:……
5.项目概况:
5.1资金来源:自筹
5.2项目概况:本工程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充电桩建设项目以及东坝服务中心(金叶园)会议楼内墙粉刷及水源热泵1号机组维修项目的劳务分包。
6.采购内容:东坝服务中心会议楼内墙粉刷及水源热泵1号机组堵漏、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充电桩及其配电系统安装等劳务工作。
7.主要技术要求:详见询比文件。
8.工期/交货期/服务期限要求:合同签订后5天。
9.建设/交付/服务地点要求:北京市
10.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0.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10.2资格要求:(一)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 (二)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有劳务不分等级资质证书及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扫描件); (三)财务要求: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提供承诺文件并加盖公章);须提供自2022至2024年第三方财务审计报告或企业财务报表(需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供应商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须提供成立之日起至2024年度的第三方财务审计报告或企业财务报表(需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供应商成立时间在递交截止日上一年1月1日(含)之后的,提供成立之日起至递交截止日的企业财务报表(需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注:提供财务审计报告及附表扫描件,且审计机构公章及注册会计师章须清晰可辨;提供企业财务报表扫描件) (四)经营要求: (1)如供应商存在5000万元及以上重大被诉案件,供应商须承诺上述情况不影响供应商对本项目的履约(提供承诺文件并加盖公章); (2)供应商未足额缴纳子公司的认缴注册资本金,且相应子公司存在被诉案件金额合计≥5000万元或被执行案件金额合计≥1000万元的情况时,供应商须承诺上述情况不影响供应商对本项目的履约(提供承诺文件并加盖公章)。 (五)信誉要求: (1)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查询截图或以评委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2)自2022年1月1日至递交截止日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等违法记录(提供承诺文件并加盖公章)。 (六)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以评委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参与。
11.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潜在供应商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获取采购文件参与项目。
12.采购文件的获取
12.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5-11-19 00:00:00~2025-11-24 23:59:59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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