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瓮安县城区及经济开发区市政设施维修维护工程
项目编号:P5227252025000DXT
项目序列号:ZFCG20251119003
预算金额(元):8000000.00元
最高限价(元):8000000.00元
采购需求:瓮安县城区及经济开发区市政设施维修维护工程
标项一:
标项名称:瓮安县城区及经济开发区市政设施维修维护工程
数量:-1
预算金额(元):800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瓮安县城区及经济开发区市政设施维修维护工程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3年,合同签订按照“1+1+1”模式(其中签订合同服务期满1年后,采购人对供应商合同期内的服务响应时间、服务质量等方面进行考评,满足要求的续签合同1年,没有达到要求的则不与续签合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申请人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开具日期为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后)(注:审计报告应盖有会计师事务所单位公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并附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必须提供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的承诺书,格式参考本采购文件第六章“附件一”】;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必须提供2025年0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必须提供《守法经营声明书》,格式参考本采购文件第六章“附件二”】;2)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中任意一项或多项记录名单;同时,供应商未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供应商于采购公告发出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任意时间节点,在“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截图为证明,如相关记录信息已失效,供应商必须提供由该记录信息的执行或列入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如在信用中国查询显示无法搜索该企业,则视为其在信用中国无不良记录,以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1月19日00时00分至 2025年11月26日 23时59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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