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市市属单位车辆清障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32000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一标项名称: 乌鲁木齐市市属单位车辆清障服务采购项目(第一标段)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16000
单位: 项
简要规格描述: 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交通警察管理支队所属高等级公路达坂城大队、吐鲁番大队、东绕城大队(第一标段);卡子湾大队、乌西大队、乌拉泊大队(第二标段)所辖管理路段民警在执勤执法中依法暂扣的事故车、违法车及民警为确保安全认定必须拖移车辆。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 乌鲁木齐市市属单位车辆清障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标段)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16000
单位: 项
简要规格描述: 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交通警察管理支队所属高等级公路达坂城大队、吐鲁番大队、东绕城大队(第一标段);卡子湾大队、乌西大队、乌拉泊大队(第二标段)所辖管理路段民警在执勤执法中依法暂扣的事故车、违法车及民警为确保安全认定必须拖移车辆。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自2025年12月01日至2026年05月09日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含小型、微型企业)采购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200 万元以下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400 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原则上全部预留给中小企业。
(1)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4)《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1月19日至2025年11月21日,每天上午00:00至14:00,下午14: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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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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