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概况:根据已经审批的采购需求,拟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吉安分公司2025年81、82局高压设备更新改造配电工程施工采购项目(重新询比)进行采购,资金来源为自筹。由于本项目标包2第一次询比递交文件人数不足三家,询比失败,故重新发起标包2公开询比采购。
1.2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采购内容:81局原一路高压电缆本次进行更新改造,另引入第二路高压市电输入和原一路高压实现自动倒换。82局改造高压配电设备及变压器,另引入第二路高压市电输入和原一路高压实现自动倒换。本项目划分标包,每个标包取1名成交人,成交份额100%,每个供应商限中1个标包。
1.3项目预算规模:人民币157.116692万元(含税)。81局预算金额为人民币42.104085万元(含税),82局预算金额为人民币115.012607万元(含税)。预算中已经计取足额2%安全生产费。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供应商响应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否决其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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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包编号 |
产品名称 |
预算含税 |
数量 |
施工地点 |
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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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标包1 |
82局高压改造 |
115.012607万元 |
一批 |
吉安电信82局 |
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自然日完成改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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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标包2 |
81局高压改造 |
42.104085万元 |
一批 |
吉安电信81局 |
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自然日完成改造。 |
1.5合同签订方式:单项合同。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提供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证书)。
2.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四级或以上资质:
2.3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具备有效期内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或以上资质。
2.4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如供应商已按国家发布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进行换证,则按照相应政策调整文件认定企业资质。)以上证书如官方网站可查询,请提供查询网址及相关网页截屏;如官方网站不可查询或查询的证书与提供的网页截屏不一致的,原件备查。
2.5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具备以下人员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1人;
(4)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1人,操作项目:高压电工作业。
以上人员各标包之间允许复用。
须提供开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其中任意1个月)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供应商为上述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单位缴费信息记录证明。如官方网站可查询,请提供查询网址及相关网页截屏;如官方网站不可查询或查询的单位缴费信息记录与提供的网页截屏不一致的,供应商应配合评审委员会对其提供的单位缴费信息记录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如不予配合,评审委员会将作出不利于供应商的评审。
要求中涉及的相关证书等,如官方网站可查询,请提供查询网址及相关网页截屏;如官方网站不可查询或查询的证书与提供的网页截屏不一致的,原件备查。
2.5本项目要求供应商提供一份自2022年10月1日以来至询比公告发布前一日签订的高压设备改造和配电工程相关业绩;
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相关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括合同服务内容、实施时间、合同金额、合同签页,如果提供的是框架合同,需同时提供对应框架合同结算的发票或订单或结算单据的复印件或者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单项合同以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合同以订单下达时间为准。证明材料无法确定的业绩,评审委员会有权不予认可。提供原件或以官方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2.6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响应/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11月27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成交/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1月27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1月27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成交人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供应商及其任一响应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询比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20)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1)在近两年(自2023年11月27日起)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的非中国电信项目发生施工类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涉及人员死亡,或施工类较大及以上责任事故的。
2.7响应承诺:
2.7.1承诺成交后为承担项目的全部施工人员购买保额不少于120万元/人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提供承诺函)。
2.7.2提供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要求承诺书。
2.7.3承诺成交后为劳务派遣用工人员购买工伤保险。(提供承诺函)
2.7.4承诺遵守中国电信安全生产制度,如发生违规行为,比照中国电信集团处罚规则接受处理。(提供承诺函)
(以上须提供承诺函,承诺后如若无法兑现承诺,按供应商弄虚作假处理,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
2.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1月20日至2025年11月24日,每日0时00分至24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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