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内蒙古威信保安押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运钞车集中招标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QT30
3、招标内容:内蒙古威信保安押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押运分子公司运钞车集中采购,共计59台【其中全顺51台(呼市公司25台、包头公司17台、乌兰察布公司9台),皮卡8台(乌兰察布公司6台、鄂尔多斯分公司2台)】。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4、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5、确定中标人数量:1名
6、质量要求:满足招标文件及国家有关标准要求。
7、到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
8、交货地点:呼和浩特市、包头市、乌兰察布市、鄂尔多斯市准旗
9、最高限价:设置最高限价,单价限价为全顺234800元/台(其中车价228800元+自动防撞系统(含安装)5800元+自动灭火装置(含安装)200元),皮卡204800元/台(其中车价198800元+自动防撞系统(含安装)5800元+自动灭火装置200元(含安装)),总价限价13613200元,投标人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注:1.供应商在出厂发货前要完成自动防撞系统安装在运钞车全方位的测试,测试失败扣除相应费用;2.待各分子公司运钞车上牌后,供应商负责到招标人所在地完成自动防撞系统安装。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提供营业执照等)。
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提供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提供2022-2024年任意一年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账户开户银行近一年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新成立公司可提供公司财务报表或相关承诺(承诺函格式自拟,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以下(1)和(2)项要求的证明材料或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承诺书:
(1)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良好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以税务机关提供的纳税凭据或银行入账单为准);
(2)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以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为准);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
6、投标人必须是防弹运钞车的合法改装厂家,所投产品须列入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定期发布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提供投标人及所投产品列入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定期发布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证明材料);
7、提供的运钞车必须通过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提供3C认证证书);
8、企业信誉: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5年11月20日09时00分至2025年11月2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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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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