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民和县新民乡山城沟小型淤地坝工程已由海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东发改农产【2025】75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地方配套,项目出资比例国有资金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项目法人为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水土保持站,项目代建机构为/,招标人为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水土保持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青海省民和县新民乡山城沟小型淤地坝(东经102°38”30.34”,北纬36°17”37.24”
招标范围:民和县新民乡山城沟小型坝1座淤地坝工程。坝型均为碾压式均质土坝,由坝体、放水工程和溢洪道组成。民和县新民乡山城沟小型坝总库容为7.77万m3,拦泥库容5.57万m3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E6301000076059982001001
标段名称:民和县新民乡山城沟小型淤地坝工程标段一
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12月31日
计划完工日期:2026年12月31日
建设内容:民和县新民乡山城沟小型坝1座淤地坝工程。坝型均为碾压式均质土坝,由坝体、放水工程和溢洪道组成。民和县新民乡山城沟小型坝总库容为7.77万m3),拦泥库容5.57万m3
投标所需身份类型:施工单位
标段估算价:148.6568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施工总承包·水利水电工程·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含)以上资质,投标人近 5年(2020年1月1 日-至今)内完成至少一项类似水利水电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4 投标人登记。
3.5 该项目共1个标段, 标段编号为E6301000076059982001001。潜在投标人可对其中1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1个标段。
4、招标文件获取
4.1 获取方式:自 2025年11月20日 00:00 时至2025年11月24日24:00 时止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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