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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泸州分公司2025-2027年房屋装修、维修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5-11-19 收藏项目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电信泸州分公司2025-2027年房屋装修、维修服务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泸州分公司、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泸州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范围

    1.1招标内容: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本次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并生效之日起2年。

    1.2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项目概况:中国电信泸州分公司2025-2027年房屋装修、维修服务项目,本次招标预估规模金额为980万元(含税)

1.2.1招标内容:为泸州市范围内泸州电信自有房屋装修及维修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

1.2.2★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并生效之日起2年。★

1.2.3★施工质量要求:合格。★

1.2.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2.5★工期要求:详见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

序号

标包名称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交货地点

交货期

1

中国电信泸州分公司2025-2027年房屋装修、维修服务

房屋装修及维修服务

-

据实

泸州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本份采购文件为中国电信泸州分公司2025-2027年房屋装修、维修服务项目。允许投标人同时中标的最多标包数为个。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

    1.2.1中国电信泸州分公司2025-2027年房屋装修、维修服务项目中标人数量:3个,每个中标人对应的份额如下:

序号

份额

中标份额

实施区域(泸州市)

预估金额

(万元/含税)

中标人综合排名

1

份额1

50%

市公司本部、江阳、龙马、高新

490

第1名

2

份额2

30%

纳溪、叙永、古蔺

294

第2名

3

份额3

20%

泸县、合江

196

第3名

    1.2.1中国电信泸州分公司2025-2027年房屋装修、维修服务项目中标人数量如下:[请在此处自行编辑与采购方案相同的有效供应商及成交供应商数量原则相关表格]    每个中标人对应的份额如下:[请在此处自行编辑与采购方案相同的份额分配原则]    1.3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折扣限价100%,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最高投标限价表}【请前往上方菜单栏“招标文件附表”处进行编辑,转换成PDF后将同步数据至正文!】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2.1.2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    2.1.3    2.1.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    (4)。    2.1.4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1)投标产品制造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且必须使用代理商投标和签订销售合同的;(2)投标产品制造商为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资企业(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资本)或者由外国投资者(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享有绝对控制权(最大或最多表决权)的企业且必须使用代理商投标和签订销售合同的。代理商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    (2)投标人与投标产品制造商的代理合作关系迄今为止应已持续年(含)以上。    (3)          2.1.5 有效业绩:投标人须具备自2023年1月1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止期间的类似项目(房屋装修、维修)有效业绩,应当满足下列要求:累计有效合同业绩不低于100万元。

2.1.6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同时满足以下企业资质要求:

2.1.6.1施工资质:投标人应具备以下任一资质:

(1)具备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有效的工程施工综合资质;

(2)具备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

(3)具备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乙级及以上);

(以上资质若已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规定取得新资质证书的,资质相应等级应满足上述要求,并提供新资质证书扫描件)。

2.1.6.2具备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1.7人员资质要求:

2.1.7.1企业主要负责人1名,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1.7.2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和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

2.1.7.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名,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2.1.7.4施工人员2名:同时具备应急管理局核发且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低压电工作业和高处作业)。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11月19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1月19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1月19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 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 ;    (19)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0)投标人存在在投标截止日前二年内因拖欠企业员工薪资(含劳务工、农民工)被行政处罚或引发群体性事件的不良记录;

(21)近两年(投标截止时间前24个月)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的非中国电信项目发生施工类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涉及人员死亡,或施工类较大及以上责任事故的。

(22) 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投标产品资格要求

    2.3.1 投标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成熟稳定的产品。    2.3.2 投标产品。    2.3.3 投标产品    2.3.4     2.3.5     2.3.6 投标产品应符合中国电信相关技术要求,并满足以下关键技术指标:    2.3.7 投标产品业绩要求:    2.3.8    2.4 投标产品制造商(集成商、软件开发商、软件著作权人等)资格要求    2.4.1 制造商应提供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4.2    2.4.2     2.4.3     2.4.4    2.4.5     2.5现场考察   

    2.6评价检测   

    2.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1月20日09时00分00秒至2025年11月25日17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hengjiao@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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