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编号:HBYY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天净郧阳新材料产业园项目已由十堰市郧阳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郧发改审批[2024]2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十堰聚鑫高新产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十堰聚鑫高新产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十堰市郧阳区茶店镇 建设规模:为解决天净新材料产业园生产线内部用电需要,保障供电可靠性,在厂区内部安装配电工程,购置并安装电缆线、低压配电设备及箱式变压器、高压柜、低压柜等配套建设电缆并1座及预埋管道等。 其他:最高投标限价:398.383895万元,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无效。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内容 标段划分:1个标段 交货地点:十堰市郧阳区茶店镇(招标人指定地点)。 计划交货期:自合同签订后 60 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 |
| 2.3其他:/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能源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承装类五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若为新证,需具备承装类三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版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参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业绩要求:投标戴止日往前推算5年内,至少完成过1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50万元的电力设备采购安装(类似项目描述)业绩(需提供合同协议书,以合同经订时间为准):(4)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3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不满三年的,提供相应年限的财务审计报告,且无亏损,财务状况良好;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 3.6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请于2025年11月20日至2025年11月24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10日 09时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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