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通海港区-通州湾港区疏港航道整治工程新江海河段船闸工程、通扬线南通市区段(通扬运河至通栟线、幸福竖河至通吕运河)航道整治工程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省发展改革委关于通海港区-通州湾港区疏港航道整治工程新江海河船闸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苏发改基础发〔2023〕443号)、《省发展改革委关于通扬线南通市区段(通扬运河~通栟线、幸福竖河~通吕运河)航道整治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苏发改基础发〔2019〕1207号),项目委托人为南通市江海河联运项目建设指挥部,建设资金来自部、省、市共同筹措,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南通市江海河联运项目建设指挥部。现对THTY-JDJC(三次招标)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通海港区-通州湾港区疏港航道新江海河船闸工程
按三级航道标准整治,设计最大船舶等级为1000吨级。船闸规模为200米×23米×4.5米(闸室长×口门宽×门槛水深);改建桥梁(分别为江心沙大桥、苏州路桥及附属设施),通航净空不小于60米×7米(净宽×净高);配套工程:闸阀门、启闭机、电气、生产与辅助建筑物、导助航设施、景观绿化、信息化工程等附属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船闸工程、上下游引航道工程、桥梁工程及配套工程。新江海河船闸起点位于上游锚地翼墙(23K+403),船闸终点设置在下游航道护岸端部(27K+002)。疏浚终点设置在27K+571。
(2)通扬线南通市区段(通扬运河至通栟线、幸福竖河至通吕运河)航道整治工程(崇川区段)
按照三级航道标准整治,设计最大船舶吨级为1000t。航道里程约2.6KM(桩号:16K+856~19K+562(右岸)、19K+466(左岸)),改建桥梁(无量殿桥及附属设施),通航净空不小于60米×7米(净宽×净高);配套工程:导助航设施、景观绿化、信息化工程等附属工程。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设1个标段,即THTY-JDJC(三次招标)标段,通海港区-通州湾港区疏港航道整治工程新江海河船闸工程、通扬线南通市区段(通扬运河至通栟线、幸福竖河至通吕运河)航道整治工程(崇川区段)检测主要内容(包含但不限于):
通海港区-通州湾港区疏港航道整治工程新江海河船闸工程、通扬线南通市区段(通扬运河至通栟线、幸福竖河至通吕运河)航道整治工程(崇川区段)质量监督实施过程中,受南通市交通运输局开展的工程(包含主体工程、配套工程及其附属工程)原材料、混合料、标准试验、实体质量等的质量检测,建设、施工、监理等项目参建单位质量安全管理行为检查,现场施工工艺督查、外观质量检查、现场安全管理检查、质量安全保证资料检查等。
2.3 检测服务期:从签订合同至项目竣工验收完为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
3.1.1企业资质条件:
(1)投标人应是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双方)。
(2)投标人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双方)。
(3)投标人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水运工程材料甲级和水运工程结构甲级资质(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
(4)投标人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甲级资质(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公路成员)。
3.1.2业绩要求:
①2020年1月1日(以投标报表中的交/竣工日期为准)以来,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形式,指联合体牵头人)完成过船闸工程或航道工程的试验检测(或质量监督检测)项目;
②2020年1月1日(以投标报表中的交/竣工日期为准)以来,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形式,指联合体公路成员)完成过公路工程的试验检测(或质量监督检测)项目;
3.1.3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资格:
(1)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若为联合体形式,指联合体牵头人委派)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材料或地基基础或结构专业)或《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证书》(水运结构与地基或水运材料专业);2020年1月1日以来(以投标报表交/竣工日期为准),担任过船闸工程或航道工程的试验检测(或质量监督检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2)拟投入的技术负责人(若为联合体形式,指联合体公路成员委派)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桥梁或公路专业)或《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证书》(道路工程或桥梁隧道工程专业);2020年1月1日以来(以投标报表交/竣工日期为准),担任过公路工程的试验检测(或质量监督检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3.1.4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最新公布的信用等级评价(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为准)为 C级或以上级别(试验检测类)(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双方);
(2)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双方);
(3)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双方)。
3.1.5本项目要求的企业及人员业绩,工作内容中涵盖该项业绩即可。
3.2本项目接受 联合体投标:
①联合体各方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②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水运工程材料甲级和水运工程结构甲级资质资质单位,联合体所有成员(包括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个;
③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联合体协议书约定联合体成员承担同一专业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最低的成员确定资质等级;
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⑤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委托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⑥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的投标。否则投标均无效。
3.4本项目涉及“通海港区-通州湾港区疏港航道整治工程新江海河船闸工程、通扬线南通市区段(通扬运河至通栟线、幸福竖河至通吕运河)航道整治工程(崇川区段)”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发包人委托的试验检测单位,包括工地试验室的检测单位等或与其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单位均不得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4.开标时间即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10日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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