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兰山区新建潍坊至宿迁高速铁路(兰山段)项目“三电”及管线迁改新增工程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对上述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工程总承包单位。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临沂市兰山区新建潍坊至宿迁高速铁路(兰山段)项目“三电”及管线迁改新增工程,包含通讯、电力、信号、给排水、热力、油气、电磁防护等迁改设计及施工相关工作内容,具体以招标清单为准。
2、建设地点:潍宿高铁兰山区境内段沿线。
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政府专项债)。
4、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影响潍坊至宿迁高速铁路(兰山段)正线、联络线和相关工程建设及运营的“三电”及管线迁改相关工作,包括新建高铁引起的电力路线及相关设施迁改;通信(含军用通信、国防光缆等)、网络、信号线缆、有线广播、电视线路、通信基站等及相关设施迁改;燃油、燃气管道及相关设施迁改以及有关设施的物理防护;暖通(热力)管道、给水管道、排水(污)管道及相关设施迁改防护等上述迁改所引起的铁路红线范围周围相关改造工程和征地拆迁;
(2)保证潍宿高铁建设工程而发生的临时过渡迁改工程施工及相关设计咨询服务;
(3)为迁改进行的征(占)地、拆迁、借(租)地、青苗等补偿,相关设计咨询服务;废弃塔基(含塔材、导线)等地上附着物、建筑物、构筑物的拆除及清运、清表和补偿;
(4)办理“三电”及管线迁改涉及到的征拆安置、临时及永久占地、环评、水保、规划、施工许可、工程保险费等相关手续等;
(5)负责相关单位协调、迁改工程竣工(交接)验收、竣工资料的编制、移交等工作。
5、计划工期:180日历天,需满足铁路主体工程节点工期要求。
6、标段划分:不分标段。
7、质量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应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具备承担本项目相应的资质、财务及人员能力。
(1)设计资质: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铁路电气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项目负责人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有铁路工程或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施工项目经理:应具有铁路工程或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设计负责人:应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或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电气类相关专业)。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该项目中投标。
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11月20日至2025年11月25日下午17:30时。
2、投标截止日期:2025年12月11日上午09:00时,过时作废。
3、开标日期:2025年12月11日上午09:00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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