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投资项目代码 |
2509-440783-04-01-435021 |
||||
|
投资项目名称 |
开平市荻海埠保护更新综合开发项目 |
||||
|
招标项目名称 |
开平市荻海埠保护更新综合开发项目(一期)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
||||
|
标段(包)名称 |
开平市荻海埠保护更新综合开发项目(一期)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
公告性质 |
正常 |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江门市开平市 |
||||
|
资金来源 |
除申请开平市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试点省级财政资金和专项债券资金用作资本金外,其余资金由开平市工投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自筹解决 |
资金来源构成 |
100% |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总占地面积约50000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108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重建万华酒家,新建游客服务中心等建筑物,风采堂、荻海埠片区滨江慢行空间提升,获海滨江公园入口及口袋公园提升,世纪之舟改造,潭江两岸广告牌整治,风采路、中和路、太平路等历史街区建筑风貌提升,建设1个跨境电商产业基地、人工智能产业基地,规划1个停车场等。分为四个子项实施,分别是开平市获海埠片区侨乡历史建筑活化利用与运营项目、开平市获海埠历史街区核心资源整合提升项目、开平市荻海埠滨江片区运营配套完善项目、荻海埠社区人工智能产业基地项目。建设期按3个阶段实施建设,本次招标范围为第一阶段,主要建设内容为风采堂、荻海埠片区滨江慢行空间提升(景观+水利)、世纪之舟改造提升工程、风采路闲置房屋功能改造(一期)、风采路历史街区核心区风貌提升(一期)、荻海埠片区市政配套工程(含市政水电官网改造)(一期)、风采路道路改造工程(至停车场路面修缮、人行道改造)(一期)、万华酒店周边公园建设、跨境电商产业基地建设、荻海埠片区夜景灯光设计(一期)(最终规模、项目名称以招标人本阶段实际建设要求为准)。 本次招标范围为第一阶段,其中建安工程费为3906.61万元。 |
||||
|
招标内容 |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完成本项目的勘察(指开平市荻海埠保护更新综合开发项目全部四个子项的拟实施内容,包含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测绘(含用地现状地形图测绘、管线探测、规划放线(建筑物放线、市政工程放线)、管线工程竣工验收测量、建筑测绘)、工程物探,出具工程勘察、测量及物探的技术成果相关服务)、设计(所有建设内容相关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现场指导与监督、施工配合、现场服务、设计报审所需的技术文件和汇报材料编制等相关服务)、施工(工程施工范围包括工程图纸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施工图预结算编制、工程竣工验收、竣工图编制、竣工结算文件编制、备案、移交(含档案资料)、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工作)。 招标内容: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 工程质量要求: (1)勘察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并满足施工图设计技术及招标人的要求。 (2)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达到 2016 年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及行业相关规范技术标准等要求,并通过招标人及有关部门或专业机构的审查。投标单位要按投资限额进行限额设计(如超出投资限额,设计单位须需主动根据实际情况及各参建方意见调整设计方案,工程变更除外)。 (3)施工质量要求:一次性通过验收合格且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
||||
|
工期(交货期) |
总工期:370个日历天,其中:勘察工期:35个日历天;设计工期:85个日历天(方案与初步设计评审及批复;概算评审及批复时间不包含在内);施工工期:250个日历天。 |
||||
|
最高投标限价 |
招标控制价:4443.2611万元,其中: 1、勘察费招标控制价为355.96万元(其中水利勘察费为20.416万元) 2、设计费招标控制价为:180.6911万元(其中水利设计费为22.456万元) 3、建安工程费招标控制价为:3906.61万元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包括但不限于资质 人员、业绩等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方均须符合)。 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 (1)勘察资质: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以下第①、②点:①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勘察)乙级(或以上)资质;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 丙级(或以上)资质。 (2)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以下资质:①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或以上)资质。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③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3)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持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的企业资质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执行。 (4)对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由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勘察项目负责人同时担任,但勘察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与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以下任意一项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或具备建筑类或市政类或水利水电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资格,或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未处于国家、广东省、江门市的建设行政管理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中规定的停止执业期限内。 (5)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 (6)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建筑类或市政类或水利水电类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7)勘察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 (8)拟派的专职安全人员资格要求:须具备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 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得为同一人) 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人员须提供在投标单位(或其分支机构)缴纳社保证明的复印件(①未达到退休年龄的,需提供在投标单位(或其分支机构)2025 年8月至 2025 年10月缴纳社保证明;②已退休且不超过执业年龄上限的,则可提供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情况资料或退休证替代)。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超过 7 家(含牵头人),且须以承担 施工 任务的一方为牵头人,并签定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同意指定牵头人的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为联合体授权代表执行联合体有关的决议,以联合体名义处理与本项目相关的事务;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其投标文件以及中标时签订的合同,对联合体各方都产生约束力;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投标的以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 4、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关于调整省外建筑企业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信息登记相关工作的通知》和江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发布的《关于调整省外建筑企业信息进粤登记有关查验工作的通知》要求,省外建筑企业需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包括联合体所有成员)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企业基本信息和资质情况信息(网上公开信息扫描件)以备审查。 5、根据《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江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办法(修订版)》(江建〔2019〕356号)的相关规定,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包括联合体所有成员)须是被列入“江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信息系统”信用等级为C级或以上的企业。 6、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包括联合体所有成员)不属于信用中国“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栏目中的“ 失 信 被 执 行 人 ” 或 “ 拖 欠 农 民 工 工 资 失 信 联 合 惩 戒 对 象 名 单 ” ( 网 址 :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 7、投标人拟派出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在投标文件中签字确认。 8、取得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从业资格的企业和执业资格的专业人士,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规定备案,且备案信息已在广东省建设信息网公布,可以在我市范围内开业执业,为市场主体直接提供服务。经备案的香港企业和香港专业人士应当在备案的业务范围内开业执业。 |
|||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 |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否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
…… | |
|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
/ |
||||
|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5年11月19日 17时30分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年12月15日9时00分 | ||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zhangpei@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