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栾川竞
2、项目名称:栾川县市政园林绿化中心君山广场龙君河东侧绿化提升工程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258,400.00元
最高限价:1258400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标段划分:本次采购共一个标段。
5.2、该项目主要内容为:该工程位于君山广场东侧,建设内容为:栽植灌木色带、整理绿化用地、苗木整形修剪,建设景观造型、亲水平台及垃圾桶防腐木复新,景观照明、郁金香灯、草坪灯、配电箱、路灯基础、电缆配管。(详见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如有))
5.3、采购范围: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如有)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5.4、资金来源:县财政资金。
5.5、工期:30日历天
5.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5.7、安全目标:杜绝死亡、重伤事故
5.8、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标准
5.9、扬尘防治目标:做到“七个 100%,八个必须”
5.10缺陷责任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6、合同履行期限:同工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面向中小微企业(含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采购,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
2.2、根据洛财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洛阳市政府采购网(http://luoyang.hngp.gov.cn/),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任何职务(并出具无在建承诺格式自拟);
(4)根据洛财购[2021]11号文件规定,供应商在投标时,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磋商文件第七章) 。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5)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11月20日 至 2025年11月2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1、项目编号:栾川竞
2、项目名称:栾川县市政园林绿化中心君山广场龙君河东侧绿化提升工程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258,400.00元
最高限价:1258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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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采购预留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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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栾川政采磋商(2025)0231号-1 |
栾川县市政园林绿化中心君山广场龙君河东侧绿化提升工程项目 |
1258400 |
1258400 |
是 |
1258400 |
5.1、标段划分:本次采购共一个标段。
5.2、该项目主要内容为:该工程位于君山广场东侧,建设内容为:栽植灌木色带、整理绿化用地、苗木整形修剪,建设景观造型、亲水平台及垃圾桶防腐木复新,景观照明、郁金香灯、草坪灯、配电箱、路灯基础、电缆配管。(详见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如有))
5.3、采购范围: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如有)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5.4、资金来源:县财政资金。
5.5、工期:30日历天
5.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5.7、安全目标:杜绝死亡、重伤事故
5.8、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标准
5.9、扬尘防治目标:做到“七个 100%,八个必须”
5.10缺陷责任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6、合同履行期限:同工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面向中小微企业(含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采购,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
2.2、根据洛财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洛阳市政府采购网(http://luoyang.hngp.gov.cn/),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任何职务(并出具无在建承诺格式自拟);
(4)根据洛财购[2021]11号文件规定,供应商在投标时,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磋商文件第七章) 。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5)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11月20日 至 2025年11月2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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