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台电厂危险化学品的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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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
物资 名称 |
技术规格 |
单位 |
估算量 |
交货地点 |
备注-每车运输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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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盐酸 |
浓度≥31%,DL/T 422-2015优等品 |
吨 |
600 |
凤台电厂(安徽凤台) |
槽罐车,20-30吨/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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硫酸 |
浓度94-98%,GB/T 534-2014合格品 |
吨 |
1200 |
凤台电厂(安徽凤台) |
槽罐车,20-30吨/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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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液碱 |
≥32%,GB/T 11199-2024 HL-II型要求 |
吨 |
1600 |
凤台电厂(安徽凤台) |
槽罐车,20-30吨/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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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氯酸钠 |
食品级,浓度≥10%,GB 19106-2013 A-Ⅱ |
吨 |
3000 |
凤台电厂(安徽凤台) |
槽罐车,20-30吨/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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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6400 |
按化学品品类划分为2个标段,可兼中兼得。
二、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1.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在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存在“不良行为”,被列入浙能集团供应商“黑名单”或作“暂停使用”处置的,且该处置仍在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本标段投标。
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被列入浙能集团“人员黑名单”的,且该处置仍在有效期内,该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标段投标。
4.近三年内被列入国家应急管理部(查询网址为:https://www.mem.gov.cn/fw/cxfw/xycx/)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5.若投标人为生产商的,须提供相应的危化品生产许可证明;若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须提供相应的危化品经营许可证,同时提供生产商相应的危化品生产许可证明。(其中盐酸、硫酸标段:生产商还须提供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备案证明,经销商还需提供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及生产商的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备案证明)
6.投标人需提供:自2022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日为准),各标段投标人须具有至少2项500吨及以上标段下物资供货业绩,单个合同下约定的标段下物资总供货数量达500吨及以上的视为1个业绩。须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扫描件(首页、能反映供货范围、规格型号以及数量的供货清单、签字盖章页、使用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并同时提供该项合同下至少一张销售发票。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三、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25年11月19日09时00分至2025年11月25日17时00分。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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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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