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受福建省儿童医院委托,对[350001]FJYZ[GK]2025017、儿保科设备(含磁刺激仪等)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儿保科设备(含磁刺激仪等)的潜在投标人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2月10日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001]FJYZ[GK]2025017
项目名称:儿保科设备(含磁刺激仪等)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784,000.00元
采购包1(磁刺激仪、智能营养管理平台、神经心理发育评估量表):
采购包预算金额:1,424,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1,424,000.00元
投标保证金:14,24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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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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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A02320800-物理治疗、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 |
磁刺激仪 |
1(套) |
否 |
主机采用触屏一体机承载软件系统,无需使用鼠标即可操作,一体机与工作站紧密固定,非笔记本直接放置在台面上,无跌落风险。 |
900,000.00 |
工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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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A02329900-其他医疗设备 |
智能营养管理平台 |
1(台) |
否 |
智能营养管理平台采用多频率多节段生物电阻抗体成分测量方法,满足0-18岁人群(婴幼儿、儿童及青少年)体成分测量及营养评估、营养指导及运动指导的需求。 |
500,000.00 |
工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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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A02329900-其他医疗设备 |
神经心理发育评估量表 |
3(台) |
否 |
1、便携式脑电采集头环1个2、评估量表软件1套3、训练软件1套 |
24,000.00 |
工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采购包2(一氧化氮检测仪(鼻阻力测定模块)、简易肺功能仪):
采购包预算金额:36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36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3,6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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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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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A02320300-医用电子生理参数检测仪器设备 |
一氧化氮检测仪(鼻阻力测定模块) |
1(套) |
否 |
具备便捷测定鼻腔阻力,便于儿童使用,具有儿童参数。 |
300,000.00 |
工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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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A02322700-病房护理及医院设备 |
简易肺功能仪 |
2(台) |
否 |
肺功能参数包含:FVC、FEV1、FEV1%、PEF、FEF25、FEF50、FEF75 MMEF、VEXP、VC、VT、IRV、ERV、IC、MVV、VT、RR等。 |
60,000.00 |
工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采购包2: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②投标人为经销商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则无须提供此项;③投标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所有证件必须真实有效。。
采购包2: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②投标人为经销商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则无须提供此项;③投标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所有证件必须真实有效。。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执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的规定。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执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的规定。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11-19至2025-11-26,(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请登录)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12-10 09: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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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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