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华南理工大学网院大楼、西一区4-7栋屋面防水及公共区域维修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95.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56.456434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建设规模:拟进行维修的楼栋共5栋,分别为网院大楼、西一区 4、5、6、7 栋。网院大楼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地上9层,平屋顶,屋面面积约 1500 平方米。
西一区4、5、6、7 栋为砖混结构,地上 4-5 层平屋顶,屋面面积合计约 1300平方米。以上楼栋均为学校公有住房,均有住户居住,维修期间需保证住户居住需求。
2.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1.重做屋面防水层,确保屋面不渗水、漏水;2.更换屋面排水管,预留室外排污管道;3.入户门口、楼梯间、公共走道电线整理、梯级扶手及护栏维修并刷漆翻新、梯间墙面、天棚抹灰修补、涂料翻新;4.对外墙局部出现的空鼓开裂的墙面进行局部修葺,解决外墙瓷砖空鼓脱落风险。
本维修改造项目拟在资金有限的情况下,不改变建筑原有居住功能,不增加建筑荷载,排除结构安全隐患,同时改善和提升居住环境。
由于该项目为教职工公有住房,且大部分住房已分配,维修期间住户不搬迁。在维修期间需考虑住户出入和居住的需求,具体详见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3.包组划分:本工程划分为1个包组。
4.建设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华南理工大学五山校区内
5.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9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执行,验收标准按照国家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及国家现行相关行业、专业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6.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竣工图、包接入学校平台、综合单价包干、措施项目费包干。其他详见合同格式。
7.保修期:详见合同格式附件《工程质量保修书》。
8.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两年。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建筑业)政策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八章响应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八章响应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及“第二十条 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参加报价的意思表达清楚,供应商代表被授权有效。3.2供应商持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3供应商须满足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以下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级别资质。3.4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负责人须是供应商企业的正式职工,且仅为1人。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的要求设置。供应商还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等相关文件执行。采购期间如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发布新规定的,按新规定相应调整执行。②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广东、北京、福建、四川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性审查时不得以供应商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供应商资格性审查不通过。若供应商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性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响应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供应商通过资格性审查。评审结束后,若该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的,供应商应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供应商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成交资格。③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3.5供应商拟担任本工程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类)。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专职安全员仅为1人。注: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1类或C2类)不满足本工程专职安全员的要求。3.6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响应。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1月20日 至 2025年11月2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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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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