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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新县赣化厂矿区建筑用砂岩矿开发运营一体化服务项目招商公告
日期:2025-11-19 收藏项目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永新县赣化厂矿区建筑用砂岩矿开发运营一体化服务项目。

2.项目地点:项目位于吉安市永新县高桥楼镇大沙村(原赣化厂内)。南侧有国道G319东西向通过,西可至高桥楼镇、永新县城,东可至天河镇、吉安县;泉南高速G72从矿区南部约3.5km处通过,宜井遂高速S81从矿区西部约6km处通过,交通较为便利。

3.项目规模:设计年开采量300万吨机制砂(含骨料),开采年限为12年。

4.服务期限:12年(不含建设期8个月),若服务期内出现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届满、资源开采结束或完成生态修复的以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届满、资源开采结束或完成生态修复时间为准。

二、招商范围

通过公开招商的模式确定一家综合性投资服务商,就永新县赣化厂矿区建筑用砂岩矿进行开发运营一体化服务,服务内容及所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项目建设。包括但不限于矿区、头破区、加工区、运输道路、进矿道路、生产线的建设和费用;设备采购、安装、办公区建设及装修等费用;通水、通电、通路等内容和费用;安全生产费用投入等建设内容和费用。矿山勘察、设计由招商方负责完成,成交投资商须予以配合。

(2)矿山开采。包括但不限于表土剥离、采矿、爆破、边坡治理、矿山修复、绿色矿山建设(其中包括资源高效利用、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土地复垦、科技创新与智能化、企业管理与社区和谐)等内容和费用。

(3)机制砂(含骨料)加工。包括但不限于砂石骨料加工、设备运行维护、加工中生产材料使用等工作内容和费用。

(4)产品销售。以招商方为主体进行销售,机制砂(含骨料)产品销售收入进入招商方指定的账户。成交投资商负责具体销售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机制砂(含骨料)的市场推广、销售渠道建设、客户服务、销售合同的商议、销售区域的划定、制定销售策略、销售方案、运输以及销售回款等工作;其中,各品质的机制砂(含骨料)等的售价由招商方依据市场均价制定,并随行情变化浮动,招商方自有工程所用机制砂(含骨料),在同等价格下享有优先供应权。

三、建设标准

1.机制砂(含骨料)质量达到《建设用卵石、碎石》(GB/T14685-2022)质量及检验方法Ⅲ级标准为普通骨料碎石,高于Ⅲ级标准为精品骨料碎石;机制砂质量达到《建设用砂》(GB/T 14684-2022)质量及检验方法Ⅲ级标准为普通机制砂,高于Ⅲ级标准为精品机制砂。并满足《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细则》(JTG/TF20-2015)规定的相关要求,如有最新文件,则按最新文件规定执行。

2.建设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绿色矿山建设的通知》(自然资规〔2024〕1号)《江西省绿色矿山管理办法》(赣府厅发〔2025〕14号)《关于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的实施意见》(赣自然资规〔20259号〕、《关于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的实施意见》(吉市自然资字〔2025〕33号)等规定建设,正式投产1年内应通过绿色矿山评估核查。

3.投资商开采加工等工作内容需满足招商方提供的要求,质量标准符合行业规范要求,且达到绿色矿山建设规范要求;采购、施工、生产的质量达到合格要求。

4.成交投资商的设备采购、施工、信息化建设、维养和升级改造等应向招商方书面备案后方可实施。

5.项目投产后,根据国家省市相关要求增加的建设、设备以及已有设备改造升级等相关投资都包含在本次招商范围内,由成交投资商自行负责承担有关费用。

6.所有建设标准和内容等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有关规定和要求。

四、工期要求

合同签订之日起24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工程建设,确保正式投产(因土地、林地等招商方原因造成影响的,工期顺延),建成后1个月内试生产、3个月内产能需达到75万吨。自开工通知载明之日起计算。

五、投资商要求

1.投资商须为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的企业,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不得存在法律规定的禁止参加响应的情形。

2.投资商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近3年度(2022年、2023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状况表(如投资商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都应提供)。

3.投资商须具备:

(1)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2)营业性爆破二级及以上资质;

(3)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安全生产监督部门核发的有效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资商正在承接的矿山项目或2019年1月1日以来承接过一项已完工的产量300万吨/年及以上矿山开挖或砂石加工承包或矿山采掘项目工程业绩(结算证明或合同或中标(成交)通知书或用电量证明等业绩资料;若为自营项目,则提供采矿许可证、结算证明等业绩资料),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技术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5.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未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提供“中国安全生产网”网站(http://www.aqsc.cn/anjian/tongbao.html)查询截图(如投资商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都应提供)。

6.投资商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本项目拟派各岗位人员均不得兼任):

(1)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在投资商本单位注册的矿业工程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在响应截止日前未在其他在建工程任职,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具有类似露天采矿工程或砂石加工生产5年及以上生产管理经历(须由响应单位出具拟派项目经理工作经历证明、响应前连续6个月及以上在本企业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正常缴费的社保凭证和尚未到期的有效劳动合同)。

(2)拟派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安全作业证(高级/B及以上)、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具有类似露天矿山开采或砂石加工生产5年及以上生产管理经历(须由响应单位出具拟派技术负责人工作经历证明、响应前连续6个月及以上在本企业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正常缴费的社保凭证和尚未到期的有效劳动合同)。

(3)拟派驻施工的安全总监必须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具有类似露天矿山开采或砂石加工生产5年及以上安全管理经历(须由响应单位出具拟派安全总监工作经历证明、响应前连续6个月及以上在本企业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正常缴费的社保凭证和尚未到期的有效劳动合同)。

7.投资商报名时需缴纳400万元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或转账),并提供相关证明(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按原资金渠道退还,不计利息)。

8.投资商如有以下行为的,招商方将拒绝其参加本项目的响应,如已成交的,取消其成交资格。

(1)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资商(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全体成员),在国家、省、市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资商(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全体成员),均不得参加本项目招商活动。

(2)与招商方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商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招商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商项目响应。

9.本次招商接受联合体响应。联合体响应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需明确合体各方权利义务及各方在项目建设、运营、责任赔偿中的内部比例,且该比例不得对抗招商方的连带责任主张,同时应满足:联合体不超过2家单位。

六、参与响应(报名)及招商文件领取

1.有意向的投标人,请于2025年11月19日起至2025年11月25日【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除外】,……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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