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规模及概况:
深圳市能源运输有限公司成立于1994年9月,注册资本5亿元,是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为深圳海运协会副会长单位。主营国内沿海普通货船运输、国际船舶普通货物运输及水路运输代理业务。公司目前主要从事深圳能源集团电煤运输和海上散货运输业务,拥有一支由6条巴拿马型散货船组成的船队(其中5条为五星红旗内外贸兼营船舶,1条为五星红旗内贸经营船舶),总运力近45万载重吨。
2.2 招标内容和范围:
3、招标方式:国内公开招标
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具有合法经营权。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或电子章)
5.2投标人可以为以下三种:
5.2.1投标人为品牌制造商;
5.2.2投标人为品牌制造商与其授权的品牌外贸润滑油或内贸润滑油的代理商组成的联合体;
5.2.3同一品牌授权的外贸润滑油和内贸润滑油代理商组成的联合体,且内贸润滑油代理商须为联合体主办方;
授权代理商须连续3年(2022年至今)获得该品牌授权(提供相应授权证书复印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或电子章)。
5.3投标人所选投标品牌应与招标人现用品牌性能相近的可替代品牌,承诺未发生过质量问题,并提供《投标承诺书》(须加盖公章或电子章),且该品牌润滑油主要船用润滑油产品须获得以下产品认证通函,如联合体投标,且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1)主机汽缸油和系统油须获得MAN B&W和WinGD设备厂家的产品认证通函;
(2)发电柴油机系统油须获得MAN B&W、WARSILA、DAIHATSU、YANMAR设备厂家认证的产品认证通函。
5.4投标人须提供连续三年(2022年1月1日至开标日)每年至少一个内贸和外贸润滑油供货业绩(即2022-2024年或2023-2025年每年提供一个内贸业绩和外贸业绩,提供至少六个业绩),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相应业绩。
5.5投标人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经营异常名录,且近三年未因安全、质量受到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认定依据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s://www.gsxt.gov.cn/)查询结果,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文件,以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5.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6、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7、 招标文件的获取
7.1 获取时间:2025年 11 月 19 日09时00分至2025年 12 月 3 日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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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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