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国信靖江发电有限公司、江苏国信秦港港务有限公司码头运行维护工程项目,招标人为江苏国信靖江发电有限公司和江苏国信秦港港务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江苏国信靖江发电有限公司燃料系统已建设5万吨级煤炭卸船泊位1个。卸船泊位长度275m,宽度28m,码头上配置2台桥式抓斗卸船机,卸船机轨距22m,额定卸船能力1600t/h,码头至陆域堆场布置二路带式输送机,带式输送机带宽1800mm,带速3.5m/s,额定输送能力3200t/h。堆场布置干煤棚2座和1条斗轮机基础,配备2台斗轮堆取料机,2台斗轮机额定堆料能力3200t/h,额定取料能力1500t/h。陆域堆场布置2路带式输送机,带式输送机带宽1800mm,带速3.5m/s,额定输送能力3200t/h。堆场至主厂房原煤仓布置二路带式输送机,带式输送机带宽1200mm,带速3.5m/s,额定输送能力1000t/h。
江苏国信秦港港务有限公司已建设10万吨级煤炭卸船泊位1个、3000吨级煤炭内港池装船泊位5个、2万吨级重件装船泊位1个。卸船泊位长度300m,宽度28m,码头上配置2台桥式抓斗卸船机、1台装船机,卸船机轨距22m,额定卸船能力1600t/h;装船机额定装船能力3600t/h。内港池装船码头泊位长度447.5m,宽度20m,码头上配置2台装船机,装船机轨距14m,额定装船能力1500t/h。重件码头长度200m,码头上配置门机1台、直线摆动装船机1台和1条中继皮带机,门机和装船机轨距10.5m,装船机额定装船能力1500t/h。卸船码头至陆域堆场布置二路带式输送机,带式输送机带宽1800mm,带速3.5m/s,额定输送能力3200t/h。陆域堆场至重件装船码头布置1路带式输送机,其中带式输送机带宽1400mm,带速3.15m/s,额定输送能力1500t/h,管带机管径500mm,带速4.15m/s,额定输送能力1500t/h。陆域堆场至内港池装船码头布置2路带式输送机,带式输送机带宽1400mm,带速3.15m/s,额定输送能力1500t/h。堆场布置干煤棚5座和3条斗轮机基础,共配置6台斗轮机,其中2台斗轮机额定堆料能力3200t/h,额定取料能力1500t/h,4台斗轮机额定堆取能力3200t/h。陆域堆场布置5路带式输送机,带式输送机带宽1800mm,带速3.5m/s,额定输送能力3200t/h。堆场至电二期原煤仓布置二路带式输送机,带式输送机带宽1800mm,带速3.5m/s,额定输送能力2500t/h。布置2座2.5万m³钢板库,内港池码头上配置2台干灰装船机,额定装船能力200t/h,钢板库至内港池干灰装船机配套2路输灰管道。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码头运行维护工程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合格投标人应具备以下通用和特定资质条件:
1、通用资质条件
1.1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法人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文件证明其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1.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3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和未处于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证明材料,提供网站截图)。
1.4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所维护设备未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提供承诺函)。
1.5投标人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提供承诺函)。
1.6投标人近三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有违约或因自身的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等不良记录(提供承诺函)。
1.7投标人应如实填写投标文件,并按要求提供相关附件。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间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开标后一旦发现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或提供虚假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1.8投标人须响应以下要求(提供承诺函):
(1)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写明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信息,且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未经招标方同意不得随意变动。
(2)合同执行期间,人员变更必须经招标人同意,替换的人员资质符合招标文件人员资质要求,未经招标人同意,进行人员变动,视为自动终止合同。
(3)招标人所配置的人数为覆盖江苏国信靖江发电有限公司、江苏国信秦港港务有限公司码头运行维护工程项目所需,同时也是投标人人员配置(含数量和资质)的最低要求。如投标人为了完成工作增加人员不予增加人工费用。
1.9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1.10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提供《投标人廉洁承诺书》。
2、特定资质条件
2.1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有600MW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生产辅助服务(码头运行或维护,不含检修、安装)业绩,或近5年内完成港口企业生产辅助服务(5万吨级及以上干散货码头运行维护工程,不含检修、安装)类似业绩。以上业绩不少于两项(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包含合同封面、合同签字页、能体现对应相关承包范围及内容的关键页面等复印件,原件备查)。
2.2人员资质要求:项目经理以及安全员均必须具备有效的安全培训合格证书(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安全员持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安全员证(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2025年11月19日至2025年11月24日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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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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