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孜鑫招
(2)项目名称: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红河州红河县支公司营业用房改良项目
(3)预算金额:375277.02元。
(4)最高限价:375277.02元(具体金额以招标控制价公布为准)。
(5)建设内容: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红河州红河县支公司营业用房改良项目包括地砖、门头改造、字体标识、更衣室衣柜、装饰柜、轻钢龙骨不上人型、筒灯、成品洗手台、五孔插座、弱电线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6)计划工期:30日历天(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及现行行业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8)建设地点: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红河分公司指定地点。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①[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任意一年经审计的审计报告或公司内部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2024年01月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此项不列入废标条款,可提供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材料或提供相应承诺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任意时间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扫描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扫描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成立至今不足3个月的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书;②提供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任意时间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扫描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扫描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成立至今不足3个月的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书]。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①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投标(提供承诺函)。
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③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无不良信息记录(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小企业预留;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人应为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须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或微型企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所属行业为:建筑业,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以上资质(含二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经理要求:拟任本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年检合格);拟派的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注册单位需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投标人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附项目经理不更换及无在建承诺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11月20日至2025年11月26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及公休日除外)。
2.售价:400.00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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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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