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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政务信息化项目质量监督服务招标公告
日期:2025-11-19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SCG[GK]******** 项目名称###市政务信息化项目质量监督服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558,********元 采购包1###市政务信息化项目质量监督服务): 采购包预算金额:1,158,********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158,********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 C********-基础软件开发服务 ###市政务信息化项目质量监督服务(包1) 1(项) 否 (1)提供项目软件验收测评、代码审计、质量监督服务;(2)服务要求响应时间≤24小时,人员配置≥10人。(3)项目验收要求提供具备CMA或CNAS认证的软件测试文档。 1,158,********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预估项目服务期1年,据实结算,累计结算金额达到采购包预算金额合同终止。 采购包2###市政务信息化项目质量监督服务): 采购包预算金额:1,2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2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2-1 C********-基础软件开发服务 ###市政务信息化项目质量监督服务(包2) 1(项) 否 (1)提供项目软件验收测评、代码审计、质量监督服务;(2)服务要求响应时间≤24小时,人员配置≥10人。(3)项目验收要求提供具备CMA或CNAS认证的软件测试文档。 1,200,********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预估项目服务期1年,据实结算,累计结算金额达到采购包预算金额合同终止。 采购包3###市政务信息化项目质量监督服务): 采购包预算金额:1,2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2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3-1 C********-基础软件开发服务 ###市政务信息化项目质量监督服务(包3) 1(项) 否 (1)提供项目软件验收测评、代码审计、质量监督服务;(2)服务要求响应时间≤24小时,人员配置≥10人。(3)项目验收要求提供具备CMA或CNAS认证的软件测试文档。 1,200,********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预估项目服务期1年,据实结算,累计结算金额达到采购包预算金额合同终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采购包2:无 采购包3: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采用“资格承诺制”,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福建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的,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②投标人提供《福建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详见格式二-2-1)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并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投标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处理。③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材料。若投标人提供年度财务报告的,可选择提供经审计的2024年的年度财务报告;若提供资信证明的,则须提供2025年1月1日以来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若资信证明备注有效期的,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为无效资信证明)。;(2)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通过“****网站、中****网(********)、“信用中国(福****网站(********)查询所有供应商的信用信息。 2、截止时点:查询供应商截止开标当天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 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网页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1)查询结果显示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2)****网站原因导致查无供应商信息的,不认定供应商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3)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 5、供应商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评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3)1、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服务项目。 即要求服务由小微企业承接,(应符合本招标文件第三章第********条的要求),并按附件格式出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2、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并按照****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声明函中应填写供应商相关信息。 3、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4、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5、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本文件中其他有关对中小企业描述情况与此处不一致的,以此处为准)。。 采购包2: (1)①本采购包允许采用“资格承诺制”,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福建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的,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②投标人提供《福建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详见格式二-2-1)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并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投标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处理。③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材料。若投标人提供年度财务报告的,可选择提供经审计的2024年的年度财务报告;若提供资信证明的,则须提供2025年1月1日以来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若资信证明备注有效期的,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为无效资信证明)。;(2)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通过“****网站、中****网(********)、“信用中国(福****网站(********)查询所有供应商的信用信息。 2、截止时点:查询供应商截止开标当天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 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网页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1)查询结果显示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2)****网站原因导致查无供应商信息的,不认定供应商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3)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 5、供应商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评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采购包3: (1)①本采购包允许采用“资格承诺制”,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福建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的,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②投标人提供《福建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详见格式二-2-1)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并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投标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处理。③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材料。若投标人提供年度财务报告的,可选择提供经审计的2024年的年度财务报告;若提供资信证明的,则须提供2025年1月1日以来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若资信证明备注有效期的,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为无效资信证明)。;(2)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通过“****网站、中****网(********)、“信用中国(福****网站(********)查询所有供应商的信用信息。 2、截止时点:查询供应商截止开标当天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 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网页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1)查询结果显示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2)****网站原因导致查无供应商信息的,不认定供应商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3)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 5、供应商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评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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