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黑龙江省烟草公司伊春市公司2025年度新增车辆保险及2026年度机动车辆和财产保险采购项目,招标人为黑龙江省烟草公司伊春市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需要对机动车辆(2025年度新增物流车辆4辆;2026年度预计30辆车,其中19台市局车辆、11台物流车辆(旧车7辆、新车4辆)和2026年度财产(房屋建筑物、库存卷烟)进行保险,服务期1年,预计实施金额18.8万元。
2.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3招标范围:黑龙江省烟草公司伊春市公司2025年度新增车辆保险及2026年度机动车辆和财产保险。
2.4计划合同履约期:
2.4.1.2025年度新购置车辆保险是自保险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4.2.2026年度本单位30台机动车辆保险及财产保险:一年。
2.5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及行业内要求标准。
2.7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2.8招标控制价:18.8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开户许可证(基本账户信息),具有有效的保险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在人员、资金、服务水平等方面具有保障能力且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3.3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3.4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自行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失信被执行人将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潜在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为准);
3.5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需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对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委托人行贿进行查询,有行贿记录的不得参加本次项目投标;(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截图为准);
3.6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被列入上述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截图为准);
3.7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未被列入烟草行业行贿供应商黑名单或黑龙江省烟草商业系统存在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内(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3.8拟参加本项目的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9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10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11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请于2025年11月20日到2025年12月01日(国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09:00时至15:00时(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费 300元/标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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