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需求
采购需求见附件,最终采购需求以邀请函为准。
二、征集时间
本次供应商征集自即日起至2025年11月25日10:00止。
三、报名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供应商当前未处于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重大行政处罚期内。
3.供应商当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5.供应商与建设银行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损害建设银行合法利益和声誉的情形,不存在针对建设银行的重大诚信问题。
6.供应商在资格审查时未处于建设银行总行或新疆区分行供应商禁用或退出期内。
7.供应商承诺在本项目采购过程中不存在下列情形,如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建设银行有权取消其候选资格。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受到刑事处罚;
(2)重大并购或重组,影响正常生产经营;
(3)其他重大风险事项,影响正常采购合作。
8. 服务供应商要求
(1) 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 供应商须具有卫生健康委员会批准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在同业中实力较强、信誉较好、具有专业性健康体检管理的医疗机构。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供应商须提供最近三年(2022、2023、2024)加盖公章的财务报表或经审计的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未满一个完整会计年度的,可提供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5)供应商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代理机构,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没有直接或间接地任何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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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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