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建设地点:池州市青阳县。
2.2建设规模:青阳县山阡里水库建设工程位于青阳县杨田镇,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混凝土水库大坝工程、复建道路工程、输水工程、金属结构工程、机电设备工程、安全监测设备采购及安装等,主要采购内容包括变形监测设备、渗流监测设备采购及安装等。
2.3交货及安装期限:360日历天(含设备采购、制造供货、安装完成、人工巡视检查、施工期观测、设备维护、监测资料整理整编和分析等),具体以招标人或监理工程师发布的供货通知为准。
2.4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技术条款和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
2.6质量标准:合格。
2.7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1852220.90元(大写:壹佰捌拾伍万贰仟贰佰贰拾元玖角)。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要求:
(1)投标人资格要求(满足以下列条件要求之一即可):
①具有有效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具有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③具有有效的工程勘察专业(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④具有有效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量测类)甲级资质。
(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满足下列条件要求之一即可):
①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建造师注册证书,持有建设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
②具有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投标人业绩要求:近5年(2020年01月以来,以完工日期为准)至少具有 1 项“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指:单项合同金额在100万元及以上的水库或电站(坝体须为混凝土坝型,混凝土坝型指:常态混凝土坝或碾压混凝土坝或混凝土面板堆石坝或堆石混凝土坝或胶凝砂砾石坝或混凝土拱坝或混凝土心墙坝或混凝土砌石坝等)工程安全监测供货或施工业绩(且完工已验收)。
注:(1)业绩证明资料须同时提供合同协议书、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或合同甲方出具的供货完成证明材料;(2)若提供业绩为总承包项目中包含类似项目安全监测工程施工的,则总承包合同内容中类似项目安全监测工程部分总造价金额须满足100万元及以上要求,另附相关造价证明资料文件;(3)上述证明材料应能够体现类似项目业绩的具体要求,如不能明确体现,需补充合同甲方出具的其他证明材料,上述涉及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材料均须提供甲方单位办公电话以备核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未在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记入不良行为记录,且在披露期内的。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登录)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2月10日 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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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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