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拜城县峰峰煤焦化有限公司拜城矿区七号矿井(东兴泰煤矿)智能化建设设计,招标人为拜城县峰峰煤焦化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内容:编制拜城县峰峰煤焦化有限公司七号矿井(东兴泰煤矿)智能化专项设计(含设备清单和投资估算),首先应包括对本矿井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煤矿智能化建设验收评分办法》规定的智能化建设条件分类评价指标,确定的智能化建设条件类别和对应的智能化建设等级,并涵盖九个方面内容包括信息基础设施、地质保障系统、掘进系统、采煤系统、主煤流运输系统、辅助运输系统、安全保障系统、安全管控系统、生产经营管理系统。
2.1.2项目建设地点:拜城县峰峰煤焦化有限公司七号矿井(东兴泰煤矿);
2.1.3设计服务期限:签订设计合同后60日历天完成。
2.1.4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现行的设计标准和规范,具体详见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2.2招标范围:编制拜城县峰峰煤焦化有限公司七号矿井(东兴泰煤矿)智能化专项设计,作为智能化建设依据,将人工智能、工业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机器人、智能装备等与现代煤炭开发利用深度融合,形成全面感知、实时互联、分析决策、自主学习、动态预测、协同控制的智能系统,实现煤矿开拓、采掘、运输、通风、洗选、安全保障、经营管理等过程的智能化运行;采用与资源条件相适应的智能、高效开采技术与装备,保障煤炭资源的安全、高效、智能、绿色开发,按照设计实施后,最终通过自治区智能化中级验收。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A、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B、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②工程设计煤炭行业乙级资质,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建筑智能化系统专项甲级资质;
③工程设计煤炭行业矿井专业乙级资质,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建筑智能化系统专项甲级资质;
C、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煤炭专业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D、2022年11月1日至今投标人至少具有一项已承揽的与煤矿智能化设计相关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E、信誉要求:(1)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3)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1月20日9:00时至2025年11月25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zhangpei@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