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JSZC
项目名称:徐州市铜山区人民医院肺功能仪公开招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8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80.00万元
采购需求:
肺功能仪,1套;具体采购内容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交货及安装期限:中标人须在合同签订后,在接到采购人供货通知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供货及安装完毕(地址为采购人指定地点(徐州市铜山区人民医院))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合法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以上证明文件提供原件的扫描件;
2.财务状况报告(即提供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时间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各扫描件各一份;或提供投标人2024年度财务报告扫描件一份;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投标担保函扫描件一份;或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一份);或提供合法有效的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应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扫描件和社会保障资金扫描件的相关材料各一份(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相应文件扫描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即提供投标人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生产许可资格的扫描件);
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6.供应商关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承诺。(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7.供应商不是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8.投标人信用信息(要求见本章条款项号“(六)”中“四、”内容)。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具备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生产许可资格。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5-12-10 10:00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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