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金额(元):833373.79
最高限价(如有)(元): 833373.79;
采购需求: 对箐河公园52052320240023地块内650株植物进行移植,工作内容包括植物的带土球起挖、运输、栽植、加施基肥、根枝消毒、生根催芽、树体输液、树木支撑、植物养护等,具体苗木情况详见《箐河公52052320240023地块内园植物移植测绘苗木统计表》、图纸,最终以现场实际发生计量为准。(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等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 30日历天(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标项名称:箐河公园52052320240023地块内植物移植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833373.79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对箐河公园52052320240023地块内650株植物进行移植,工作内容包括植物的带土球起挖、运输、栽植、加施基肥、根枝消毒、生根催芽、树体输液、树木支撑、植物养护等,具体苗木情况详见《箐河公52052320240023地块内园植物移植测绘苗木统计表》、图纸,最终以现场实际发生计量为准。(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等详见《磋商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箐河公园52052320240023地块内植物移植项目: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等属于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证明材料;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合法有效的经法定审计机构审计的2022以来任意一年财务审计报告(须加盖审计机构章)或投标供应商近1个月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或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书面承诺; 1.3提供履行合同所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自行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4投标供应商须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以来任意1个月及以上发生并缴纳的完税凭证或银行回单(未发生缴税情况的,须提供零申报证明,即提供企业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申报证明或加盖税务机关公章的申报表或自行在网上申报系统中打印的已申报报表)或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书面承诺。依法免税的,须提供投标供应商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 1.5投标供应商须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以来任意1个月及以上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以加盖社保机构公章的社保资金收据凭证或加盖社保机构公章的本单位社保缴纳花名册或向税务机关缴纳社保费的完税证明或加盖社保机构公章的其他社保缴纳证明为准)。或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书面承诺。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供应商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 1.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自行提供声明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不涉及《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中强制采购产品。 2.2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的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2.3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 建筑业 ,供应商根据自身产品情况,必须按《磋商文件》附件格式填写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4具体执行标准详见《磋商文件》。 3.特殊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渠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提供承诺书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起截止开标时间任意一天,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2法定代表人参加本项目投标的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委托代理人参加本项目投标的需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3.3 投标供应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劳务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注:1、为本采购项目提供前期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以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以及其控股公司或者存在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同时投标;3、除能源、金融、通信、保险等相关的特殊行业分公司外,其余行业分公司参与投标须取得总公司授权;(分支机构或分公司参与的,须提供总公司授权书,并注明相关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4、相关证件在年检期间或者无法提供的,可提供由发证机关出具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1月20日00时00分至2025年11月27日23时59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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