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天津大学卫津路校区七里台片区生活热水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采购与招标网权威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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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大学卫津路校区七里台片区生活热水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5-11-19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天津大学卫津路校区七里台片区生活热水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4.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4.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采购内容:天津大学卫津路校区位于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2号。卫津路校区占地面积182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38.9万平方米。本项目主要负责天津大学卫津路校区七里台片区增加生活热水龙头。具体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

(2)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60日内完成安装。

(3)服务地点:天津大学卫津路校区(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2号)。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并不得分包转包。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60日内完成安装。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磋商当日查询“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提供上级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2)供应商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3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供应商须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2025年6月-2025年11月)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4)供应商须提供税款所属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6个月(2025年6月-2025年11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的相关证明材料;(5)供应商须提供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响应文件开启时间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7)若为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若为被授权人参加磋商,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1月19日  至 2025年11月2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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