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贵州省樟江幸福河湖建设项目已由贵州省水利厅以黔水河〔2025〕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樟江幸福河湖建设项目项目经理部),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水利发展资金、省级资金及县级财政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占总投资79.9%;省级配套资金占总投资19.9%;地方配套资金占总投资0.2%,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河湖智慧管护与体制机制建设进行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请登录)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樟江全河段,项目区全河道总长103公里(上至月亮山源头,下至高桥村樟江入龙江处),其中黔南州荔波县82公里,黔南州三都县3.8公里,黔南州荔波三都界河15.3公里,黔东南州从江县1.9公里。黔东南州从江县境内1.9公里河段由黔南州代为建设。主要建设内容:1.河湖系统治理工程:引排水配套设施与改造1座、清淤疏浚1.8公里;堤岸生态改造6.9公里,无堤防段岸线植被恢复3.2公里,河流形态复20000平方米,永济泉(重要历史遗存水文化设施保护修复)1项:2.管护能力提升工程:更新更换安装界(牌),布设防溺水设施设备及救援无人机2套,建设视频监控站34个,预警杆6个,生物量监测站2套,生态监测站2套等河湖智慧管护设施;3.助力流域区域发展工程:全面修复和提升沿河6公里绿色廊道,建设历史文化节点1处、河长制主题生态节点1处、亲水游园4处。
2.3 招标范围: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施工图》所示全部内容。
2.4 计划工期:3个月(90日历天);
2.5 合同估算价:452.00万元;
2.6 质量标准: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合格标准。
2.7 其他要求:无。
3 、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具体要求见第三章 “评标办法”。
4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1月19日09时00分至2025年11月21日17时00分……购买谈判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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