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刑侦大队原业务用房加固提升项目(监理)已由侯发改审批〔2025〕14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闽侯县公安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闽侯县公安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闽侯县甘蔗街道。
2.2工程建设规模:对闽侯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原业务用房进行加固提升,涉及提升改造总建筑面积约4782.13㎡。
2.3招标范围和内容:刑侦大队原业务用房加固提升项目施工。工程建设内容主要为业务大楼、附属楼、住宅楼(备勤楼)、门卫、配电房等建筑物加固改造,给排水、电气、弱电智能化、暖通消防等工程改造,室外综合管网、道路、绿化景观、围墙修缮等附属配套设施工程等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的监理;
2.4建筑安装工程费:14233510元。
2.5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2.5.1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可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布的《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件规定的取费标准下浮50%作为参考依据,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201302元。
2.5.2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可将/作为参考依据,勘察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设计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保修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
2.6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390日历天,至施工竣工验收之日止。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设计及现行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
3.1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丙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监理资质。要求拟推荐中标候选人注册人员应满足其所持监理资质证书(综合资质或本项目所需专业工程类别)对应的监理资质标准要求。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建筑工程专业。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愿意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请于2025年11月19日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至2025年11月25日17时30分00秒(节假日照常发售)购买招标文件(包括相关资料),招标文件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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