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福能晋南热电有限公司3×300t/h+2×30MW机组煤炭汽车运输服务项目,主要内容是煤炭汽车转运工作,年运输数量:约45万吨,具体数量以甲方实际需求运输量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煤炭汽车运输服务项目技术规范书》。
2.服务期限:
2.1 项目计划工期为:暂定自2025年12月15日至2028年12月14日止(具体进场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
2.2 采用1+2合同签订方式签订三年合同,招标方根据第一年服务质量及评价确定是否继续执行剩余两年合同。
2.3 合同双方任何一方决定不再继续执行剩余两年合同须在第一年服务到期前三个月告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在第一年服务工作结束后方可终止剩余两年合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必须具有交通管理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其他国家、行业规定煤炭运输所必需的相关证件(提供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
3.3 投标人应具有年运输能力40万吨及以上业绩,须提供2023年1月1日起任何一个自然年度内累计运量达40万吨及以上的业绩(须提供合同及其对应的结算发票复印件,业绩期限以结算发票开票时间为准,业绩运量以结算发票开具数量或根据合同单价折算的数量为准,复印件应加盖公章)。
3.3 投标人须自有年检合格且在有效期内的自卸运输车辆10台(含)以上,运输车辆已经保险公司承保并在有效期内,提供自有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和有效的车辆保险证明;
3.4 投标人在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5 投标人在近3年内不得有人为重大责任事故的记录。
3.6 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网站的截图。
3.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凡愿意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请于2025年11月20日(北京时间,下同)至2025年11月26日(节假日照常发售)(请登录)参加本项目的招投标活动。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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