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高速公路实业开发有限公司襄阳分公司2025年吴店养护基地改性、乳化沥青设备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列入湖北省高速公路实业开发有限公司采购计划,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湖北省高速公路实业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湖北省枣阳市。
项目名称:湖北省高速公路实业开发有限公司襄阳分公司2025年吴店养护基地改性、乳化沥青设备采购项目。
湖北省高速公路实业开发有限公司吴店养护基地的拌和站已建成并投入使用,为进一步提升基地综合效能、推进一级标准化养护体系建设,提升特种改性沥青、改性乳化沥青自主生产能力,降低原材料采购成本。通过引进先进的新装备、新材料、新技术,实现养护专项原材料自供,达到降本增效目标,现需对襄阳分公司2025年吴店养护基地改性、乳化沥青设备采购进行采购。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襄阳分公司2025年吴店养护基地改性、乳化沥青设备采购(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运输、装卸、安装调试、技术服务、售后服务等)。设备共计14大类,包括:1套改性沥青主机、1套乳化沥青主机、1套80万大卡锅炉,1套沥青换热器、1套卧式高粘罐、1套立式改性罐、2套立式乳化成品罐、1套立式调和油罐、1套基质沥青罐、1套装车及卸车系统、1套沥青泵系统、1套计量系统、1套操作室、1套气压系统以及现场的管线、系统线缆安装等,共划分为1个合同包,具体采购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件2。
交货地点:湖北省襄阳市枣阳市,具体以甲方通知为准。
计划交货期:按招标人要求执行,预计自合同签订后60天内供货完成并验收合格。
2.3其他:(1)采购数量为预估数量,最终实际数量以招标人验收合格的数量为准。中标人不得以实际供应数量发生变化而提出调整合同核心条款的主张;(2)中标人在收到招标人发出的正式供货通知后,按合同约定要求在指定时间运送至指定地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资质、业绩等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和服务能力,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同一合同包仅允许同一品牌设备的制造厂商或制造厂商针对该合同包设备唯一授权的经销商/代理商投标。如果授权经销商/代理商投标,制造厂商不得同时参加该合同包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4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合同包中的1(具体数量)个合同包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标1个合同包。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1月19日至2025年11月24日23时59分止(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10日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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