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项目名称:含山县清溪镇国控断面水环境治理项目(设计)服务—管网排查检测及地形图测量
2.2 项目编号:AHC
2.3 项目概况:本项目范围为所有接入清溪镇污水处理厂内的雨、污、合流排水管约50公里,本次对污水管网外来水源进行排查,对地下水污水管网进行检测、排查清淤、CCTV检测,提供排查检测报告及CAD成果,以及管线测量工作,测量区域总面积约25平方千米(约3750亩)。
2.4 招标范围:拟招标确定一家中标人为招标人提供管网排查检测及地形图测量专业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5服务地点:马鞍山市含山县清溪镇
2.6 项目预算(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97万元(含税)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2.8 服务期限:10日历天。
2.9 质量标准:合格,符合招标人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须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依法设立的证明材料)。
3.2业绩要求: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至少具备一个单项合同金额20万元及以上的管网排查检测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注:须提供详细合同扫描件。如合同中无法完整体现关键内容的,另须提供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影印件。
3.3信誉要求: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须提供承诺函):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或“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2)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3)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向前追溯3年)有行贿犯罪行为;
(5)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资质证书/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6)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年11月18日至2025年11月27日17: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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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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