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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9新建渝黔铁路重庆东站站房及配套综合交通枢纽工程绿建暖通部分功能性检测采购公告
日期:2025-11-18 收藏项目
新建渝黔铁路重庆东站站房及配套综合交通枢纽工程绿建暖通部分功能性检测(采购项目名称)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新建渝黔铁路重庆东站站房及配套综合交通枢纽工程绿建暖通部分功能性检测。

1.2采购人: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客站建设指挥部。

1.3(请登录)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新建渝黔铁路重庆东站站房及配套综合交通枢纽工程(以下简称:重庆东站),位于重庆市茶园新区东南侧,紧邻樵坪山。总建筑面积 122.28 万㎡,工程投资额约 127 亿元。站场规模为 15 台 29 线,包括渝湘场 5 台 9 线、渝万场 6 台 12 线、东环场 4 台 8 线。其中站房及相关工程 12 万㎡、铁路车场工程 14.68 万㎡、综合交通换乘中心 10.16 万㎡、铁路配套用房 14.1 万㎡、市政配套用房 14.1 万㎡、市政配套枢纽工程 38.28 万㎡、轨道交通工程 18.96 万㎡。

1.6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一家。

  1.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本次采购范围为新建渝黔铁路重庆东站站房及配套综合交通枢纽工程绿建暖通部分功能性检测,检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室内平均温度、室内平均湿度、空调机组水流量、空调系统冷水的循环流量、空调系统热水的循环流量、空调系统冷却水的循环流量、风系统总风量、各风口风量、风道系统单位风量耗能率以及有关部门验收要求检测其他内容等。检测单位应提供全面检测服务,并出具检测的测评报告,指导现场施工并指导对现场检查存在问题的整改;含规范及工程竣工验收所需所有检测(具体内容以施工图设计文件为准)及建设单位安排的临时检测任务。

2.2包件划分:本次采购共分为1个包件,包件号01。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通过为止。

2.4服务地点:重庆市茶园新区

2.5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合格。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或事业单位;

(2)取得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资质类别须包含:见证取样检测(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建筑节能检测(建筑节能)、建筑幕墙工程检测、建筑门窗检测、室内环境质量检测、建筑智能检测。

供应商必须按照《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的通知》(渝建管[2024]71 号)文件中第三十条“市外检测机构入渝承接质量检测业务的,应按照本市资质标准要求,配备相应的在渝人员、仪器设备、检测场所、质量保证体系等,并符合本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信息化管理相关要求。”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提供符合重庆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信息化管理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或网站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财务要求:2022年~ 2024年(近 3 年无亏损)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22年~ 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净利润均大于或等于零;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业绩要求:近五年(2020 年 10 月 1  日起至采购截止日), 至少具有 1 个铁路站房或类似公用建筑工程的绿建暖通部分检测(或合同包括绿建暖通部分检测)项目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复印件或已完工程证明(绿建检测报告)。注: 已完工项目时间以已完工程证明材料上的时间为准。

(5)信誉要求:

1.2022年10月 1 日起至招标截止日,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约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需提供承诺)

2.履约情况:投标人在 2022年10月1日起至招标截止日(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 3 年内)中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任何自身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需提供承诺)

3.供应商在2022年10月1日起至招标截止日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公布期。(需提供承诺)

4.在2022 年10月1日起至招标截止日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公布期。(需提供承诺)

5.行贿犯罪情况:投标人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 2022 年 10 月 1 日起至招标截止日,不曾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需提供承诺)

诉讼及仲裁:供应商或供应物资不存在因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投标资格或处于处罚期的情况(以国家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供应商近三年(2022年10月至今)没有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或仲裁记录(需提供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附在响应文件中。)

失信被执行人: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须提供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结果截图);

行贿犯罪情况: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对“行贿”(个人)、“单位行贿”(单位)的查询结果截图)。

投标资格:不存在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的情形

(6)人员要求:检测项目部检测人员须按照《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的通知》(渝建管[2024]71号)文件中第十五条“从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相关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知识和专业能力,并经重庆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职业能力培训考核合格。”的要求,提供重庆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职业能力培训考核合格证明。(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至少设项目负责人1名、技术负责人1名、专业检测技术人员4人。注:需要提供六个月以上的社保证明。

(7)其他要求:本次采购接受联合体。申请人为联合体的应满足:(1)联合体成员上限为(含牵头方)2 家;(2)联合体牵头方需具有建筑节能检测(建筑节能)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专项资质。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

①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③与本采购项目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申请人与本项目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存在行政隶属关系或直接利益关系。

④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⑤为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⑥在近三年内发生重大服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⑦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⑧在近三年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⑨法律法规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网上报名成功后,请于2025年11月20日至2025年11月24日……获取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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