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财政):GZSSJC-2025-KF-02 项目名称:重症监护病房(ICU)提质改造项目 交易项目编号: P52********DX7 预算金额(元):********.00 最高限价(元):标包1:********.00 采购需求: 标项1 标项名称: 重症监护病房(ICU)提质改造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00 简要规格描述:重症监护病房(ICU)提质改造项目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包1: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天内完成所有设备及有关系统的安装、调试及验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项1: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 3.申请人的一般资格要求:标项1:1.一般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或复印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审计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或复印件或“2025年1月至今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或复印件;(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格式自拟);(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依法免税和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5)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6)诚信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承诺在“****网站、中****网(********)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①代理商或经销商参与投标报价的,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覆盖所投标产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凭证(经营范围覆盖所投标产品)证明材料;产品生产厂家参与投标报价的,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经营范围覆盖所投标产品)证明材料;②属于医疗器械产品的提供投标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含登记表(若有)等附件)或医疗器械备案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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