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国安电厂二期项目2×660MW超超临界机组性能试验技术服务(招标编号:GN),项目业主单位为淮北聚能发电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100%)且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名称:淮北国安电厂二期项目2×660MW超超临界机组性能试验技术服务
2.项目地点:安徽省淮北市
3.服务期限:以招标人正式确认试验开始之日起40天内完成试验(具体以电网调度指令为准)
4.招标范围及内容:淮北国安电厂二期项目2×660MW超超临界机组性能试验技术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锅炉、除尘器、脱硫装置、脱硝装置、汽轮机、磨煤机、厂用电率、机组煤耗试验、污染物排放、散热、噪音、粉尘、废水零排放、一次风机、引风机、送风机、烟气余热利用系统、给水泵、凝结水泵、加热器、循环水泵、真空泵、DCS等性能试验。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技术规范书。
5.标包划分: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单位法人证书。
2.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有不少于2项单台装机容量为600MW等级及以上超超临界燃煤机组的性能验收试验业绩。业绩须提供以下相关有效证明性材料:
A、提供业绩合同关键页,如:合同封面、合同签章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等(需体现合同签订时间、机组容量等内容)。
B、如上述证明资料仍不能体现项目特征等评审因素,则须同时提供技术协议或合同甲方(或业主)出具的证明等文件资料且须体现要求的相关因素。
3.项目经理业绩要求: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应具有1项单台装机容量为600MW等级及以上超超临界燃煤机组的性能验收试验业绩(在该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提供合同证明材料,如上述材料不能体现人员姓名及岗位等评审因素特征的,须同时提供有合同甲方(或业主单位)盖章的证明文件且须体现上述业绩要求的相关因素】。
4.其他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有效情形之一(提供承诺):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或财产被接管或全部财产被冻结的情形;
(2)投标人不得在招标人以往项目采购中被暂停采购且尚未恢复,或被取消资格且尚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投标人未被税务部门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6)在近三年内(以投标截止时间向前追溯)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的记录为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5年11月18日至 2025年11月25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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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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