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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项目液基细胞检查系统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5-11-19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项目-液基细胞检查系统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5730000

最高限价(元):270000,2760000,1100000,10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项目-液基细胞检查系统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01包
数量:
预算金额(元):27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项目-液基细胞检查系统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02包
数量:
预算金额(元):336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备注:

标项三
标项名称: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项目-液基细胞检查系统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03包
数量:
预算金额(元):11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备注:

标项四
标项名称: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项目-液基细胞检查系统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04包
数量:
预算金额(元):1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1、2、3、4,均签订合同后30天之内交货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鼓励节能、环保政策;
(2)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1)鼓励节能、环保政策;
(2)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1)鼓励节能、环保政策;
(2)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1)鼓励节能、环保政策;
(2)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资格要求:①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②供应商为经营企业的,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③投标产品若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第一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备案凭证,第二、三类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若已办理两证合一则只需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
投标文件内附复印件加盖公章。;标项2资格要求:①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②供应商为经营企业的,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③投标产品若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第一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备案凭证,第二、三类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若已办理两证合一则只需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
投标文件内附复印件加盖公章。;标项3资格要求:①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②供应商为经营企业的,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③投标产品若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第一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备案凭证,第二、三类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若已办理两证合一则只需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
投标文件内附复印件加盖公章。;标项4资格要求:①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②供应商为经营企业的,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③投标产品若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第一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备案凭证,第二、三类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若已办理两证合一则只需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
投标文件内附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1月19日至2025年11月26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1:30:00,下午13:30:00至16: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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