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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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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镀锌扁铁 |
40×4 |
米 |
2200 |
二、竞价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2日11:00前(北京时间)
三、采购要求
1、竞价供应商报价须为到货指定地点的综合价。并写明单价及总价、产品的详细配置参数,综合单价里包含但不限于价格包括材料费、包装费、装车费、运输费(含保险费)、过江过路过桥费、税费(13%增值税专用发票)、试验(包括型式试验、出厂试验、交接试验)、并具备移交条件、保修及售后服务费等由卖方承担的义务、责任和风险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等,均已包含在报价中。确定成交供应商后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2、交货期(不响应则为实质性偏差):中标后3日内全部交货完毕(要求专车加急发货);
3、交货地点:国能宁湘直流配套红寺堡100万千瓦复合光伏基地项目及50万千瓦风电基地项目330kV升压站工程施工现场(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红寺堡区大河乡姚家井)。
4、质量标准或要求(不响应则为实质性偏差):必须满足国标及约定、使用人的要求
5、质保期:系通过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进入质量保证期,时间为1年。
6、供应商的资质要求: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相应投标产品供货能力。
7、付款比例:货到验收合格后,提供全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13%),付总价款的90%,剩余10%作为质保金一年之后若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无利息)。
8、验收方式:共同验收。
9、响应保证金:无
10、报价是否漏项(不响应则为实质性偏差):参与投标供应商所上传的报价单如有漏项,视为无效投标,招标人有权废标。
11、采购成交后,成交人如不执行报价承诺的,废标处理;同时采购人将视影响严重程度,对成交人处以警告(6个月内限期整改,期间不得参与我公司的采购活动);禁入(取消合格供应商资格六个月至三年,期间不得参与我公司的采购活动,禁入期满后重新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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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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