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亳州市人民医院电梯维保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GN2
3、采购包划分:2个标包
4、预算金额:01标包:295000元/年,02标包:84000元/年
5、最高限价:01标包:295000元/年,02标包:84000元/年
6、01标包采购需求:一期病房楼和门诊医技楼及北院电梯21台,采用全包模式(主材、机械、设备、辅材和人工均由分包方负责),预算金额295000元/年。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7、02标包采购需求:分子实验室大楼奥的斯电梯4台,残联康复分院大楼康力电梯2台,行政楼三菱电梯2台,5、6号楼奥的斯电梯5台,门诊扶手迅达电梯6台,北院区永大电梯2台,合计21台电梯,全部采用清包模式(除主材、机械、设备等由甲方提供外,辅材和人工均由分包方负责,包含维保过程中施工方零配件更换),预算金额84000元/年。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8、合同履行期限:本合同约定采购周期三年,每服务周期满一年,甲方对乙方上一年度的合同履行情况进行评价,评价达到合格以上继续履行合同,评价不合格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01、02标包相同):
3.1.1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中须含有电梯修理,许可子项目中须含有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B)级及以上内容。
3.1.2满足以下(1)或(2)其中之一:
(1)具有在亳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电梯维修保养备案的证明文件;
(2)承诺在中标后5日内在亳州市设置固定的办公场所,配备相应数量的持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的工作人员、快速抢修的仪器设备和交通工具,并向亳州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3.1.3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至少具有一个电梯维保服务业绩(提供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1.4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项目负责人身份至少具有一个电梯维保服务业绩(提供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未能反映项目负责人信息的,须提供合同甲方证明);常驻维保人员不少于2人,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证书(电梯作业类)。
3.2信誉要求
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人(含其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存在下列有效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2)被税务机关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3)被财政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4)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4号)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除外)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注:“有效”是指“情形”规定的程度、起止期间处于有效状态。投标人为联合体的,对投标人的要求视同对联合体成员的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1月18日至2025年11月25日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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