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招)中原石油工程有限公司西北塔河基地客运车辆服务业务项目
招标公告
本项目招标在中国石化石油工程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操作,请登录招标投标平台(https://sinoesp.com.cn:7781/cms/index.htm),使用CA数字证书加密制作投标文件并投标。
一、招标条件
本(重招)中原石油工程有限公司西北塔河基地客运车辆服务业务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项目概算82.00万元(不含税);招标人为中原工程公司-工程服务管理中心,招标实施单位为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运营分公司招标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竞争性公开招标,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
2.1 项目情况简介:
塔河油田2号基地,增加临时客运服务车辆,保障钻井队搬迁时员工临时送班送餐生活需求。根据生产保障客运服务用车要求,本次计划招标4台19座(车身长度6米以内)中巴客运车辆。
2.2 标的物: 4台19座(车身长度6米以内)中巴客运车辆。
2.3 服务期限:本协议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个月。
2.4 服务地点:西北工区。
三、资格要求
(重招)中原石油工程有限公司西北塔河基地客运车辆服务业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或合法机构,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道路旅客运输许可证;提供车辆为5年以内车辆(车辆行驶证或购置发票)。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当前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未曾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在信用中国网站未曾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网站查询截图证明。
(3)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无行贿受贿、偷税漏税及欺诈行为。(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4)投标文件的审查和响应性的确定,按照招标文件“二、投标人须知——E开标和评标——25.投标文件的审查和响应性的确定”进行审查。
注:以上有任何一条不符合要求的投标人视为未通过初步评审,将无法进入详细评审阶段。
3.2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3 仅限具备本项目服务能力的投标商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200.00元人民币,一经支付成功视同售出,售后不退。
4.2 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5年11月19日 14:00:00至2025年11月24日 14:00:00(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宋扬
电话:010-88938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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