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莆田市秀屿区消防救援大队营区训练设施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9.3084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7.5499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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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最高限价 (元) |
计量 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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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莆田市秀屿区消防救援大队营区训练设施项目 |
1 |
275499.00 |
项 |
建筑业 |
否 |
合同履行期限:按照磋商文件要求。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节能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按照财库〔2019〕1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按照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执行。
信息安全产品:信息安全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信用记录:
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供应商应在(磋商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磋商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②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与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磋商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磋商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预留比例:10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采购包1: 1.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① 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②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③本项目为工程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2.供应商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3.供应商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级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书,须提供二级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复印件。项目负责人须是供应商的在职人员(以建造师注册证书上的所属单位为准)。注:注册证书或资格证书均须在有效期内或经年检有效,且投标人的企业信息和拟派项目负责人信息应在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可查询到的完整信息(附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网站查询结果截图)。4.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的规定,依法在福建省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可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供应商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说明:1.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若磋商文件中有与此处描述不一致的,以此处描述为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1月20日 至 2025年11月26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fangting@zbytb.com

